眉山市东坡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征集东坡区 2021年全省现代农业烘干冷链物流试点县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1年现代农业烘干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N〔2021〕-1226号)文件精神,为有序推进2021年全省现代农业烘干冷链物流试点县建设项目,现将项目实施主体征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本次项目分为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和省级财政资金支持两部分:
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原国家级贫困县可为非县级示范)和注册登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补贴建设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冷链设施。
省级财政资金在支持区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及已登记注册的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基础上,可适度扩大支持农业园区、农产品市场、国资农业经营投资公司(平台)、龙头企业,重点围绕川粮油、川猪、川茶、川菜、川果、川药、川牛羊、川鱼等“川字号”优势特色产业建设农产品产地烘干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
同时,申报补贴主体须具有符合建设条件的用地批复。
二、补贴内容
中央资金主要补贴农产品节能型机械高低温(预冷)、通风贮藏(地窖)库主体设施建设,称量、清洗、分级、检测、信息采集及新建贮藏设施专用供配电等配套设备建设。省级财政资金可增加支持农产品烘干设施建设和购买冷链物流配送车辆。
三、补贴标准
按照“自愿申报、自主建设、定额补助、先建后补”方式,对单个项目的主体实行“双限”补贴。原则上单个新建项目最高补贴比例不超过建设总造价的30%、单个改扩建项目最高补贴比例不超过建设总造价的25%,单个中央资金项目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100万元、单个省级资金项目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200万元。单个主体不能同时申请中、省级资金,土地费用、生活办公建筑及设施、围墙等非项目功能建设,利用原有旧设施设备、基础建设等,均不得纳入项目总投资预算和补贴范围。
四、申报方式
(一)申报时间:2021年6月3日起至2021年6月15日18:00止。
(二)申报地点:各镇农业服务中心或眉山市东坡区农业农村局212办公室。
(三)申报所需提交材料:
1.申报主体的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申报主体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申报主体被确定为区级及以上示范家庭农场或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的文件。
4.设施用地批复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5.东坡区2021年全省现代农业烘干冷链物流试点县建设项目申报表。
6.申报主体是农民合作社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需提供成员获得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资产量化表。
开展现场申报的同时,申报主体需下载农业农村部新农直报系统APP,按规定在线上申报平台提交申请资料,申报主体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联系人:王美
电话:19938611110
028-38293800
眉山市东坡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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