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担当 为群众办实事

眉山日报 2021-05-20 10:10 大字

本报讯(吕慧敏)日前,眉山公证处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以“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为载体,全面开展7项便民利民服务措施,进一步提升公证服务效率和质量,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在公证服务中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开展“免费上门”服务。该处对行走不便的老年人、怀孕6个月以上的孕妇、不能行动或行动不便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众,允许其家属向公证处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审查合格后,免费提供上门公证服务。

开展“工作日延时”服务。该处对当日已受理的业务咨询、没有办理完成的公证案件,在临近或者达到下班时间时主动提供延时服务,为当事人办理完毕,做到当日事、当日毕,让当事人满意而归。

开展“节假日电话预约”服务。节假日期间,该处安排工作人员电话值班,对外公布值班人员和值班电话,为急需办理公证的群众提供预约办证服务,做到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忧。

开展“公证费用减免”服务。该处对符合法律援助情形的以及办理继承公证遗产金额不足2000元的,可以向公证处申请减免公证费用,减轻群众办证成本,让困难群众办证无忧。

开展“免费代书复印”服务。该处对于办理委托、协议、声明、遗嘱等公证事项,提供免费代书服务,根据当事人意思起草、修改相关文书。同时,依托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免费打印复印”惠民政策,对办理公证所需的材料实行免费复印,进一步减少群众办证成本。

开展“最多跑一次”服务。该处对于法律关系简单、事实清楚、无争议、材料齐全的公证,当即受理、马上办证,符合出证条件的,即办即取;对于不能即办即取的公证事项,公证处采用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委托邮寄”方式实行免费邮寄,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开展“简证便民”服务。该处进一步精简办证材料,做到办证事项一次性告知。对于材料不全的,提供协助收集服务,帮助当事人完成公证申请材料的准备;对于可以通过发函、下乡调查、网上查询等方式收集材料的,可不用当事人提交,由公证处代为收集,进一步提高办证效率,节省当事人办证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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