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委市政府印发《意见》 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

眉山日报 2021-05-09 05:49 大字

本报讯(眉山日报全媒体记者 段小锋)近日,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5年,基本建立起更加完善的医疗保障制度、基金监管制度体系、医药服务供给机制和医疗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到2030年,全面建成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医疗救助为托底,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慈善捐赠、医疗互助协同发展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

市委市政府要求,眉山天府新区、各县(区)要把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纳入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点任务,确保改革目标如期实现。

《意见》提出,基本医疗保险方面,眉山市将建立基本医保待遇调整机制,逐步提高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例;逐步扩大门诊特殊慢性病保障范围;建立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提高门诊保障水平。大病保险方面,眉山市将稳步提高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和居民大病保险待遇水平;探索大病保险向困难群体适当倾斜的具体办法,完善大病保险承办机制,建立承办商业保险机构盈亏动态调节机制。医疗救助方面,眉山市将建立部门间信息共享、医疗救助对象精准识别和职责清晰的救助机制,建立预防和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长效机制。

《意见》明确,2022年底前,在全市定点医药机构部署统一的业务管理核心信息系统,全面实施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医疗服务行为数据标准化和透明化,建立与支付方式相适应的智能监管体系,全面实现事前提醒、事中预警、事后审核全链条监管。到2023年,要基本建立较为完善的医保监管制度体系、执法体系、稽核体系、信用体系、保障体系。此外,眉山市还将建立健全执法案件线索向纪检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移送制度,实施跨部门协同监管,积极引入第三方力量参与医保基金监管,健全医疗保障社会监督激励机制,确保监管严密有力。

眉山市还将加快推进医保信息化建设,建立全市标准统一、系统集成、上下联通、互融共享的医卫共享大数据平台,并依托该平台,全面创新“互联网+医保+医疗+医药”综合便民利民保障服务,深入开展“互联网+医保”经办服务,提高医保公共服务事项线上办结率。同时,还将大力推进医保经办服务标准化建设,制定和完善医保经办服务规范,打造走在全国、全省前列的线上线下服务品牌,到2022年,实现医保标准化服务全覆盖。  

新闻推荐

严守底线红线 确保节日安全

本报讯(市交宣廖文凯)"五一”前夕,市交通运输局对眉山交通中心疫情防控和安全工作进行了检查,现场听取眉山东站、眉山汽车客...

眉山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眉山这个家。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