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等级 眉山实施医保信用评价制度
本报讯今年1月起,眉山正式实施“医保基金监管信用体系相关制度”。
眉山将对全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医师、医保护士、医保参保人员开展信用评价,信用评价积分按自然年度设置基准分100分,相关部门将根据以上信用主体的信用信息计分扣分为基础,评定以上信用主体当年的信用等级,信用等级高的进入守信红名单,并能享受特殊优待,信用等级低的则会被列入失信黑名单,会受到相应惩戒。
列入失信黑名单后,定点医疗机构将被约谈或警告,甚至终止医保服务协议,医保医师和医保护士也将被约谈或警告,以及暂停医保医师或医保护士服务协议,医保参保人或将无法报销医保。本栏撰稿 潘建勇刘欢刘贞言四川日报全媒体记者樊邦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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