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东坡区农业农村局 关于拟确定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 (合作社整县质量提升)非示范社培育项目实施单位的公示

眉山日报 2021-02-10 05:27 大字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0〕94号)文件精神及区政府关于《眉山市东坡区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支持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项目建设实施方案》批复,在2020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合作社整县质量提升100万元)中安排30万元,用于将6个非示范合作社培育成示范合作社,每个非示范合作社给予5万元的奖补。

我局于2020年10月21日制发了《关于开展2020年农民专业合作社区级示范社评定的通知》,经镇(街道)推荐,实地走访查询,在2020年度区级示范社申报名单中初定了7个拟承担本项目的业主单位。2021年1月,召开了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培训会和实施方案评审会,并将评审结果征求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局、东坡生态环境局的意见,均无异议。2月7日,经局党组会研究同意拟确定由眉山市益农果业专业合作社、眉山市古明水果专业合作社、眉山市东坡区藕花水果专业合作社、眉山百业果业专业合作社、眉山市明太茶业专业合作社、眉山市香万家果蔬专业合作社6个合作社承担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合作社整县质量提升)非示范合作社培育项目。

现将拟确定承担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合作社整县质量提升)非示范合作社培育项目业主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在登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眉山市东坡区农业农村局反映。

联系地址:眉山市东坡区环中巷44号

联系人:王志刚

联系电话:38291665

18990366908

眉山市东坡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2月10日

新闻推荐

眉山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第58次调度会召开

本报讯(记者段小锋)昨(8)日,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指挥长胡元坤主持召开指挥部第58次调度会议,传达...

眉山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眉山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