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系列报道之二 东坡检察:以公益之名 护古树参天
检察干警查访古树现场。
□刘剑川 文/图
一棵古树,见证一段历史,承载一片乡愁。2020年1月1日,《四川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正式施行,东坡区人民检察院闻令而动,迅疾开展古树保护公益诉讼监督专项活动,实地查访一级古树13棵,向乡镇人民政府和古树名木主管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件。
跋山涉水 探寻古树生长现状
根据《四川省一级古树和名木名录》记载,东坡区现登记有500年以上树龄古树22棵,其中14棵位于乡村。
由于未掌握古树确切位置,该院公益诉讼办案组只能边打听边找寻。在查访宋坪村700年楠木途中,曾被周边村民怀疑为“盗树贼”加以阻拦。几经解释,方才见到该株古楠木尊容。
历时半个月,该院公益诉讼办案组完成对13棵一级古树的现场查访。
个别堪忧 护管措施亟待加强
经现场查访,东坡区城镇社区古树现状总体良好,但乡村古树普遍存在缺少保护设施、未划定保护范围等问题,个别古树树干腐烂中空且无分枝,生命岌岌可危;部分古树存在人为刻字、藤蔓缠绕、杂物围根、草木争肥等严重损害古树及其生存环境的现象。
为保留证据,该院公益诉讼办案组携带执法记录仪、无人机等设备,对相关古树进行拍照测绘,全方位记录古树及其生长环境的现状。
检察建议 督促主管部门依法履职
根据“行政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东坡区检察院向相关乡镇和古树名木主管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及时清理妨害古树生长的物品、树木和缠绕物,强化古树日常养护人的责任落实。
收到检察建议后,主管部门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乡镇分管领导和专业人员开展实地核查,并提出整改措施:及时对妨害古树正常生长的物品、杂木和缠绕物进行清理;聘请园林专家对受损古树进行评估,制定抢救复壮方案;责成古树日常养护人进一步落实管护责任,严格执行《管护合同》的管护要求;对各镇、街道的古树进行全面排查,及时消除妨害古树正常生长的各种隐患,确保古树及其生存环境不受影响。
跟进监督 不让保护成为“走过场”
保护古树,就是保护历史,保住那一片乡愁。针对古树主管部门的整改措施,东坡区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组持续跟进监督,每年定期查访辖区各古树生长状况,让每棵古树都能“老有所养”,继续见证新时代中国乡村社会的美好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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