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受民生温度 观察实事落实》系列⑦ 让更多困难群体在法律援助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曾涛 本报记者 王磊
法律援助,既是一项扶贫助弱的民生事业,也是保障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社会公益事业,更是践行依法治国方略的必然要求。今年以来,眉山市扎实推进法律援助民生实事项目,全市法律援助机构累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038件,完成其它法律援助事项17682人次,为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服务19758人次。
【案例】
婚姻不幸遭家暴
法律撑起保护伞
家住东坡区的市民叶子(化名)婚后长期被丈夫大华(化名)殴打辱骂,那段婚姻生活对她来说,简直就是一个“噩梦”。在市法律援助中心提供的法律援助下,她成功离婚,脱离了令她痛苦不堪的“苦海”。
“前几天给她发微信,得知她如今找到了新工作,开启了新生活,真为她感到高兴。”近日,承办此案的援助律师钟蓉告诉记者。
当初,叶子因诉请离婚向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该中心审查受理后,指派钟蓉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帮助叶子分析案情,收集证据。在钟蓉的帮助下,叶子向法院申请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并提起了诉讼离婚。经过法院判决,准予叶子和大华离婚,根据婚生女生活现状和叶子生活情况及工作状况等因素考虑,判决婚生女随叶子生活。至此,叶子多年的“噩梦”终于结束,并迎来了“重生”的希望。
近年来,市法律援助中心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法律援助民生实事任务,主动作为,充分发挥职能职责,紧紧聚焦困难群众、小微企业等法律援助需求,热情开展法律援助服务。“在工作实践中,我们也意识到,我们的工作对于弱势群体来说,确实有很大帮助,所以,一定要更加积极作为,成为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的法律‘守护人’。”该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
【举措】
扩大范围优服务
主动作为提质量
今年以来,市法律援助中心在扩大援助范围、提高援助质量等方面全面发力,竭力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民、利民、惠民的法律援助服务。
在法律援助对象和援助事项上,眉山市法律援助机构将农村留守儿童、空巢老人、残疾人、妇女等作为法律援助重点对象,将婚姻家庭、食品药品、教育医疗、事故赔偿纳入法律援助事项,并通过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12348”公共法律热线平台和网络平台,为农民工、低保人员、五保户、重度残疾人、农村特困户、军人军属、退役军人等群体提供法律援助。
通过开展岁末年初为农民工讨薪“百日”维权专项行动、根治欠薪法律援助“春季”行动、“法援惠民生 服务农民工”法援律师进项目进工地法律服务公益行动,今年以来,累计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服务6900人次,办理农民工维权案件528件,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820.8万元。
同时,年初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落实市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二十条措施的通知》精神,首次将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的中小企业列入法律援助范围,为570家中小企业提供了法律援助服务,缓解了企业的经营困难。
此外,狠抓法律援助管理与质量建设,积极参与支持家事审判改革、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等工作,向法院、检察院、看守所派驻法律援助值班律师460人次,进一步优化刑事法律援助工作方式,完善了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制度。
“今年以来,全市法律援助机构累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038件,完成其它法律援助事项17682人次,为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服务19758人次。”该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全市法律援助工作将全面落实“坚持和完善统筹城乡的民生保障制度”的部署,深入开展“法援惠民生 扶贫奔小康”品牌活动,进一步优化刑事法律援助工作,进一步完善案件质量评估长效机制,努力提高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和效率,更好地满足群众的法治需求。
记者手记
法律援助工作,事关困难群众权益维护,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体现更多的是社会的公平正义。市委、市政府始终把法律援助作为一项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民生实事予以重视,是践行依法治国方略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生动体现。
全市各级司法部门和法律援助机构切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不断推进法律援助工作,把法律援助这项扶贫助弱、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的民生实事继续抓实抓好抓到位,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实现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社会加快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和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不断提升了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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