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公安局开展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户口整顿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后开展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户口整顿是人口普查的重要前提和重要组成部分。
市公安局从即日起至9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工作,户籍登记或居住在眉山市的全部人口为普查整顿对象,整顿内容分为以下八项。
出生未登记人员:新生婴儿未按规定申报户口登记的,父母应到入户地公安办证中心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报户口登记。
无户口人员:在本市居住且曾在本市登记过户籍的中国公民,现因各种原因无户口登记的,本人或监护人应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入户地公安办证中心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报户口登记。
户口应销未销人员:凡应征入伍、加入外国国籍、出国(境)定居、死亡、重复户口的本市居民,按规定应注销户口而未注销的,请本人或直系亲属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公安办证中心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报户口注销。
人户分离人员:实际居住地和户口簿登记地址不一致且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合法产权住房的本市居民,本人或直系亲属应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房屋产权证等相关资料到实际居住地公安办证中心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报户口迁移。
集体户人员: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合法产权住房的本市集体户居民,应到住房所在地公安办证中心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报户口迁移。
不规范地址登记户口人员:户口登记地址不规范或房屋实际已不存在的本市居民,本人或直系亲属应到现户籍地公安办证中心或派出所申报户口迁移。
流动人口:凡在眉山市范围内滞留24小时以上未申报居住登记的,应当由本人或者用工单位、房屋出租人及中介机构按照《四川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办法》,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居(村)民委员会申报居住登记,并根据需求申办居住证。境外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登记暂住。
更正户口登记中的错误信息。如若发现户口登记项目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存在错误的,请持相关证件或证明前往辖区公安办证中心或派出所进行变更、更正,切实做到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与本人实际情况相一致。
市公安局相关部门提醒大家,户口整顿工作涉及千家万户,涉及到每位公民的切身利益,望广大市民朋友积极参与配合,有效解决存在的户口问题。
(市公安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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