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东坡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征集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 生产发展资金支持农民合作社项目实施单位的公告

眉山日报 2020-08-06 06:24 大字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0〕94号)下达我区支持省级示范社建设项目3个,市级示范社建设项目1个,区级示范社建设项目25个。

项目建设支持范围为:支持对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带动力强的农民合作社(含联合社)生产经营、产品初加工、产品质量认证、产品营销等环节和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相关环节进行补助。主要支持农民合作社(含联合社)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引进、选育、推广和应用优质优良品种,开展“三品一标”认证,建设营销体系、清选包装、冷链物流、仓储烘干、信息化、农产品产地初加工等设施设备。

项目补助标准为:省级及以上示范社每个补助30万元,市级及以上示范社每个补助15万元,县级及以上示范社每个补助10万元。由项目单位自主实施,资金实行先建后补,经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等部门验收合格后,全额拨付资金。

现征集支持我区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省级示范社建设项目实施单位3个,市级示范社建设项目实施单位1个,区级示范社建设项目单位25个。请符合支持条件的示范农民合作社于公示之日起5日内到眉山市东坡区农业农村局合作经济管理股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

联系地址:眉山市东坡区环中巷44号;联系人:王志刚;联系电话:38291665 18990366908。

眉山市东坡区农业农村局

2020年8月4日

新闻推荐

投入1000余万元升级老旧小区健身点

投入1000余万元升级老旧小区健身点本报讯近日,眉山市出台《关于做好2020年老旧小区增建健身设施的通知》,启动“健身设...

眉山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眉山这个家。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