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部署今年消费维权工作

消费质量报 2020-05-12 06:27 大字

消费质量报讯(眉山消委会周贤发)2020年,眉山市消费维权工作将认真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消协组织的公益职责,充分发挥消协组织桥梁纽带作用,凝聚消费维权合力,更好地挖掘和发挥消费维权工作平台优势,凝聚社会共识,不断提升“3·15”品牌效应,为拉动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新贡献。

畅通消费维权渠道。确保消费者投诉(维权)渠道畅通,来电、电信、来人、网络投诉或转办交办的消费投诉,有专人受理和办理,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复,认真处理好每一件消费纠纷投诉。

继续做好宣传教育培训引导工作。充分利用“3·15”“法制宣传日”等活动节点,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宣传力度。强化消费教育进社区、进学校、进市场、进企业、进农村的“五进”活动,将消费知识和维权知识直接送到群众手中。拓宽领域,开展“消费教育和消费维权进景区”活动,推动旅游产业发展。利用在行业协会、商会、企业中建立的“消费教育示范基地”“企业联络站”和“消费教育指导站”,选择信誉好的企业,开展消费体验活动,也可以通过面对面的培训,加强消费教育引导,倡导企业诚信经营。对消费维权工作人员和各基地、站负责人开展业务培训。

强化信息、典型案例的报送。对重大、不稳定群体性消费投诉,要及时上报。季度报表及分析,要按要求在22日前上报。每季度上报典型案例不得少于两篇。及时报送开展消费维权工作情况简报。

推行线下七日内无理由退货承诺。无理由退换货制度是对商家的一种监督。只有诚信经营,才能赢得顾客的信任,推动企业更好的发展。各县(区)消委会要积极鼓励、引导辖区企业、主要旅游景区,参与线下七日内无理由退货承诺(县区消委会根据实际情况发展3-5家企业)。

建立消费投诉公示栏。市消委会将会同媒体,建立消费者投诉信息公示栏,定期或不定期公示全市受理消费投诉及调解情况。重点公示多次投诉且无正当理由拒绝解决消费纠纷的经营者。

做好换届工作。市消委会将做好换届改选工作。在完成后将指导各区县消委会逐步完成换届工作。

开展消费评议活动。今年市消委会拟在服务行业开展消费者评议。届时,各区县消委会要做好摸底调查和配合工作,为构建眉山市诚信放心舒心消费环境继续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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