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关于逐步有序恢复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各交易主体: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在全面做好新冠肺炎防控工作的同时保障经济平稳有序运行的要求,结合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从2月17日逐步有序恢复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从即日起恢复网上受理新项目交易。在疫情未完全解除前,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项目紧急程度和市场主体需求等对新受理项目科学统筹安排,实施动态管理。民生项目、应急项目、保障城市运行和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项目等建立“绿色通道”服务机制,优先保障。
二、恢复暂停项目交易。已发暂停公告的各类交易项目按照“轻重缓急、分期分批”的原则逐步安排交易,请各项目业主及时与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对接,并在指定媒体发布补遗(澄清或修正)公告。
三、实行在线投标、开标。为有效降低现场人员聚集风险,降低企业交易成本,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将依托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原有在线投标基础上,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进行(不见面开标操作指南详见http://www.msggzy.org.cn/front/)。
四、从严落实疫情防控规定。为防止交叉感染,在疫情防控期间,确需到现场的项目业主、投标(竞买)人、代理机构、监督人员等,除代理机构最多可派2人外,其他各方原则上最多派1人到场。各交易主体应提前下载并如实填写《参加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现场人员健康情况申报表》(详见http://www.msggzy.org.cn/front/ ),加盖单位公章后于交易活动当日到达时交至中心检疫点。进入中心各交易主体需携带身份证原件、佩戴口罩,自觉接受身份核验、体温测量、报告登记等疫情排查措施,服从防疫管控。
五、自觉遵守交易法律法规。各交易主体应依法依规开展交易活动,确保对所有投标(竞买)人公平公正,不得借疫情防控之名实施排斥限制投标(竞买)人等违法违规行为。
六、加强交易服务保障。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将按照新冠肺炎防疫要求,提前做好防疫物资准备和交易场所进行消毒。各有关科室将畅通电话、网络等方式,确保疫情期间交易不断档、服务不掉线。科室联系电话:
交易受理科
电话:028-38186089
交易组织科
电话:028—38186822
交易综合科
电话:028—38169117
政府采购科
电话:028—38165308
信息技术科
电话:028-38168296
人事财务科
电话:028—38162233
眉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2020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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