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参与提意见 迅速整改促提升

眉山日报 2020-01-12 05:46 大字

本报讯(记者 林茂春)城市管理方面,群众关心哪些问题?整治成效如何?近日,记者从市创文办了解到,2019年,眉山市运用电话热线、眉山12345微信公众号、文明眉山公众号、四川政务服务手机客户端等畅通群众监督、举报、投诉城市管理问题渠道,以群众满意为标准,扎实推进问题整改。

从各渠道反馈情况来看,群众对城市管理反映问题集中在不文明交通、不文明养宠、河道脏乱差、垃圾清运不及时、农贸市场环境脏乱差等五个方面。朝问题发力,眉山市剑指群众提出的城市管理薄弱环节,着力攻坚。

针对不文明交通问题,市交警支队牵头投入资金完善隔离栏等交通安全设施,每天在城区主要路口开展不文明交通行为劝导活动。针对不文明养宠问题,眉山市组织开展“文明养犬,从我做起”主题活动,累计发送犬只管理短信146万余条,入户宣传13200余户,发放《依法养犬告知书》19万余份,受教群众达200万人次,登记犬只11300余只。针对河道脏乱差问题,加强市民卫生意识教育,加大河道漂浮物打捞、清除力度和频率。针对垃圾清运不及时问题,增加城区背街小巷等位置环卫设施,加大清运、清扫频率,在小区广泛组织开展垃圾分类、爱护环境卫生等宣传教育活动1200余场次。针对农贸市场环境脏乱差问题,投入资金1.5亿元对14个城区农贸市场进行了升级改造,加强市场常态环境卫生等秩序整治,提升了农贸市场软硬件建设水平。

通过收集、整改群众反映集中的城市管理问题,眉山市不断提升城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市民获得感显著提升。在2019年开展的4次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问卷调查中,市民对创建满意率分别达85.5%、89.6%、92.1%、95.4%。

据了解,自2019年1月1日起,眉山市开始实施《眉山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将街道、市场周边环境、城市河道等公共场所卫生管理纳入法规要求;2020年眉山市启动《眉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立法,将把不文明交通、不文明养宠等不文明行为纳入法规要求,致力于进一步提高城市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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