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乡村治理示范乡镇” 背后的白马探索

眉山日报 2019-12-16 06:06 大字

□本报记者 姚永亮 刘娟

初冬的东坡区白马镇桥楼村(在日前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中,白马镇所属行政区域已划归尚义镇管辖),正是桔橙丰收好时节。村民互帮互助采摘桔橙、杀年猪、办九大碗……欢声笑语里,流淌出丰收的幸福和满足。

“这些年,我们农村变化很大。”12月10日下午,站在干净整洁的房屋前,53岁的桥楼村7组村民胡玉珍感叹,“家家户户进行了厕所改造,道路两边栽满了鲜花、装上了栅栏,大家的生活越来越好,谁家有事儿都争相去帮忙。”

众多和胡玉珍一样的白马居民安居乐业的背后,正是近年来该镇探索夯实乡村治理根基的结果。

12月3日,经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中央宣传部、民政部、司法部5部门共同审核,发布了全国乡村治理示范乡镇及示范村候选名单,全国拟认定100个乡(镇)为全国乡村治理示范乡镇,其中,白马镇入选“全国乡村治理示范乡镇”,成为四川6个入选乡镇之一。

白马镇为何能摘得这张全国乡村治理的“金字招牌”?在时任白马镇党委书记、区划调整后现任尚义镇党委书记段棚看来,“这得益于镇党政一班人在实施乡村振兴中,坚持以党的建设为引领,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深化改革为动力,在创新和完善基层治理制度和能力建设中,着力补短板、强弱项。”

党建引领

用好治理“加减法”

走进桥楼村7组村民陈金山家,院子里鲜花盛开、绿树林立。他家不仅被评为白马镇的“美丽庭院”,也是桥楼村的“矛盾纠纷调解院坝”和“文化院坝”。

在白马镇,像陈金山家这样的院坝共有522个。如果村民之间有矛盾纠纷,到“矛盾纠纷调解院坝”一调解,矛盾就化解了。

“在基层治理中,镇党委专门在村民居住相对集中和遵纪守法典型的农户家中设置了‘矛盾纠纷调解院坝’,只要村民有矛盾纠纷,由村民代表、村组干部,或镇干部、派出所干警等组成的矛盾纠纷调解小组,就会主动到院坝来进行调解,彻底将矛盾化解在组上、村上。”该村党支部书记胡学良说。

设置“矛盾纠纷调解院坝”“文化院坝”,是白马镇党委在基层治理中用好“加减法”中的一道“加法”。

该镇还在财政保障上做“加法”。每年落实10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社会治理,每个村落实14万元服务群众工作经费,从投入上确保治理有保障。

在协商议事平台上做“加法”。搭建乡镇、村、村民小组三级协商议事平台,每年把群众关注的资金使用管理、惠民政策落实、民生项目实施等10余项内容摆在台面上商量,按照“一事一议”“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制度共同谋事,切实提高基层治理的向心力、凝聚力。

然后,在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上做“减法”。该镇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通过改革机构设置、优化职能配置,理顺职责关系,提高效率效能。创新组建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办公室,以及党务政务服务、经济发展监督服务、农业农村管理服务、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服务、文旅教体宣传服务、社会民生保障服务、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一办七中心”,其中心主任通过竞争上岗产生。

该镇还通过梳理正面清单,列出乡镇党务政务服务统一规范目录68项,建立32条负面清单,将镇村一级不能办理的事项向群众说明,并告知群众不能办理的事项该在什么地方办、应提前准备哪些资料,实现群众服务“最多跑一次”。

创新举措

“三治融合”强治理

“不得酗酒闹事,严禁损坏公共财产,违者除照价赔偿外,处以罚款100元起……”

在龚村村委会,16项村规民约格外显眼。同样显眼的,还有该村党务、村务、财务公开栏,每一项都清清楚楚,一目了然。

村规民约、“三务”公开的背后,是白马镇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创新开展以德治、自治、法治“三治融合”强治理的缩影。

段棚认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要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20字要求来打造社会主义新农村。这20字“五大板块”虽可以同步发力,但要实现乡风文明、治理有效,就必须及早通过德治、自治、法治“三治融合”,自觉增强村民参与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为此,在“三治融合”中,该镇坚持以德治为基,提升素质;以自治为本,束身自重;以法治为盾,“定分止争”。

其中,在以自治为本,束身自重中,镇党委要求各村根据每年的工作任务,不断丰富、完善村规民约,让村规民约永远走在自治前端。仅今年,就依据村规民约处理乱烧秸秆农户4户、乱排污水农户3户。同时,建立健全“一约五会”,推进移风易俗,使殡葬改革火化率达100%。

示范带动

群众学习有榜样

树立一个典型,带动一方群众。

该镇在基层治理中注重用群众身边先进典型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从2012年春节起,坚持在每年春节期间每天举办一场新春联欢会,分别由镇、8个村和社区主办。同时,各村和社区利用联欢会对各村和社区评选出的上年度“好公婆”“好儿媳”“卫生文明户”“新风正气倡导者”等进行表彰。

据介绍,受表彰的村民由各村组在年初推荐并进行公示后,再以镇党委、政府的名义通报表彰,随后在各村和社区主办的新春联欢会上,由村和社区干部为其颁奖。

“不仅每个村的节目好看,而且每天都有佩戴大红花的村民上台接受表彰,让台下的人很羡慕。”67岁的龚村村民董菊芬说。董菊芬也是村里的先进。当兵的父亲在她5岁时因剿匪而牺牲,董菊芬自强不息,撑起一家人的生活,2017被评为东坡区“十佳烈士家属”。

通过一批又一批的“白马榜样”引领,如今,全镇各村都组成了由老同志、妇女同志、村贤为主的三支队伍,旗帜鲜明地倡导正气新风;形成了党小组长、村民小组长、老协会长、村贤、妇女代表“五位一体”的治理模式,充分发挥其信息员、宣传员、调解员、治安员等作用,从而进一步壮大了村级治理力量,实现管理精细化、服务零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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