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选聘专职外部董事的公告
为推动眉山市市属国有企业董事会规范化建设,完善市属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有效提升董事会科学决策水平,根据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市属国有企业专职外部董事队伍的实施意见》(眉府办发〔2019〕30号),按照公平公正、独立评审、择优确定的原则,面向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选聘专职外部董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职位
眉山市市属国有企业专职外部董事3名。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品质,勤勉尽责,遵纪守法,能够忠实代表国有出资人利益。
(二)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熟悉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熟悉市场和行业情况。
(三)具有较强的决策判断能力、风险防范能力、识人用人能力和开拓创新能力,能够独立、慎重、负责地履行职责。
(四)具有10年以上企业经营管理或相关经济工作经验,有法律、财务、金融、生产经营、战略管理等某一方面的专长,并取得良好的工作业绩。
(五)初次任职年龄一般不超过54周岁(1965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其中: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转岗为专职外部董事的,男性及市管女干部初次任职年龄一般不超过58周岁(196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年龄可放宽至65周岁(1954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六)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相关专业高级以上职称。
(七)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
(八)担任专职外部董事,不得有《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规定的限制性情形。
(九)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市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领导干部转任专职外部董事的,还不得有以下情形:
1.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中有被确定为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的。
2.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对所在企业经营不善负有主要责任的。
3.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影响聘用的。
4.其他不宜担任专职外部董事的情形。
三、报名时间
2019年12月2日至12月12日18:00
四、选聘方式及程序
(一)报名方式
1.网络报名:应聘者填写专职外部董事报名表,并在报名日期截止前将报名资料投递至指定邮箱。邮箱地址:47454258@qq.com
2.现场报名:应聘者携带报名资料至眉山市国资委(市国有资产服务中心)进行现场报名。现场报名地址:眉山市东坡区东坡大道南一段投资促进大厦8楼821室。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资格审查需提交以下资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及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2.具备高级职称的,需提供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
3.具有10年以上的企业经营管理或从事经济工作的相关证明原件、复印件各1份。
4.具有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需提供相关证书或证明文件原件、复印件各1份。
5.近期电子版2寸蓝底证件照(备注姓名)。
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市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领导干部转任专职外部董事的,还应提交以下资料:
1.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复印件;
2.原任职单位纪检部门出具的未受到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的证明原件、复印件各1份。
(三)确定人选
从合格的报名人员中,按照不低于1:3比例确定进入考核程序。因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由市国资委根据报名情况对选聘人数进行调整。
(四)组织考核
考核方式为结构化面试,着重考察应聘者的经营管理能力、决策判断能力、风险防范能力、识人用人能力、开拓创新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根据考核成绩等综合评判,确定招录名额,择优确定拟聘人选。
(五)组织体检
经考核合格的人员须参加体检。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六)组织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由市国资委根据面试结果决定是否递补人员。
(七)公示
对经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有举报线索,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组织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以上原因或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决定人员
根据公示情况确定人员名单,报市国资委党委研究后,按程序办理。
五、薪酬待遇
专职外部董事的薪酬待遇按照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市属国有企业专职外部董事队伍的实施意见》(眉府办发〔2019〕30号)标准执行。
六、纪律要求
本次选聘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公开选聘规定和纪律的应聘人员、选聘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28-38269123
政策咨询:028-38165772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眉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应聘者可前往眉山市人力资源网(网址)下载相关报名表及眉山市市属国有企业专职外部董事岗位职责表(眉山市人力资源网:http://rc139.com/view_xx.asp?id=6163)
眉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9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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