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坡区发布企业高浓度盐水 集中高效处理奖补办法
本报讯(记者 王琴)近日,东坡区政府发布《眉山市东坡区鼓励企业高浓度盐水集中高效处理奖补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的通知,对奖补对象、条件、标准、程序等进行明确,进一步加强全区泡菜食品行业高浓度盐水治理,全面改善和提升全区水环境质量,促进全区泡菜食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办法》规定奖补对象为东坡区境内自行投资建设运营高浓度盐水处理设施的工业企业,但必须符合四项条件,即企业生产项目建设依法依规,取得完整建设手续,且高浓度盐水处理设施总投资不低于1000万元,设计日处理高浓度盐水不低于100吨,建设投运时间不超过两年。同时,还需经区经信局、东坡生态环境局等部门验收,达到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企业守法经营,在安全生产、职工合法权益、税收缴纳等方面无不良记录。
与此同时,奖补标准分为建设补贴和处理补贴两种。建设补贴:2020年6月底前建成投运的高浓度盐水处理设施项目,区财政按总投资额的20%给予一次性奖补(单个项目不超过600万元);2020年12月底前建成投运的高浓度盐水处理设施项目按总投资额的15%给予一次性奖补(单个项目不超过400万元)。2021年起建成投运的项目不再奖补。处理补贴:建有高浓度盐水处理设施的企业,除处理本企业高浓度盐水外,还有处理能力的,应主动承担东坡区境内其他企业高浓度盐水(5度即氯离子30000毫克/升及以上)的处理,并按成本价收取处理费用。成本价控制在100元/吨以内,原则上只计算水、电、耗材、人工等,具体处理价格由企业报区经信局审核。价格审核后,区财政按处理成本价的20%,对承担高浓度盐水处理的企业进行奖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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