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的实施细则

眉山日报 2019-08-02 07:30 大字

一、支持企业维权

(一)建立民营企业维权投诉中心

实施方式:促进建立市、县民营企业维权投诉中心,快速受理和查处企业投诉,促进商事纠纷快速化解,提高企业依法经营、依法治理的能力和水平。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民经办)、市工商联

责任科室:民营经济维权指导科、眉山市非公有制经济维权投诉中心

咨询电话:028—38197396、028—38186556

(二)建立民营企业维权解困机制

实施方式:建立民营企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组织法律援助服务工作者深入民营企业,为企业困难职工、下岗职工等困难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协调处理民营企业与职工的劳动争议纠纷,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对民营企业农民工和困难员工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开辟“绿色通道”,免经济状况审查,及时处理。积极为经济困难民营企业提供咨询、代书法律援助服务。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责任科室:法律援助中心

咨询电话:028—38186101

二、严厉打击侵权行为

(三)全面清理处理企业涉诉案件

实施方式:快速审理涉民营企业案件。

责任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科室:民事审判二庭

咨询电话:028—38166316

(四)严厉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

实施方式:探索建立快速立案、快速查案、快速结案的知识产权举报投诉快速处理机制,加大侵权纠纷的调处力度。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民经办)

责任科室:知识产权规划发展科

咨询电话:028—38222391

(五)严厉打击涉企违法犯罪行为

实施方式:对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经审查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及时介入立案侦查,做到快查、快侦、快处,保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责任科室:经侦支队

咨询电话:028—38167510

(六)大力整治滥用行政权力行为

实施方式:出台《关于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惩戒为官不为的意见》,重拳整治“中梗阻”、滥用行政权力和“庸懒散浮拖”现象。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在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服务大厅纪委、政法窗口增设“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平台”,负责受理公职人员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的投诉举报。出台《眉山市损害营商环境行为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坚决依法查处以权谋私、与民争利、吃拿卡要等滥用行政权力干涉企业正当经营的违纪违法行为。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严肃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切实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

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

责任科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干部监督科

咨询电话:028—38168043、028—38165391、028—38169030

三、规范行政行为

(七)规范控制涉企检查

实施方式:严格依法依规开展涉企检查活动,对没有明确法律依据的涉企检查事项,一律予以撤销并停止实施。严禁未经批准擅自设立检查事项并开展检查活动。推行市、县两级联合联动检查,严禁就相同检查事项对相同企业进行多层重复检查。任何企业和个人对违规涉企检查活动,有权向各级民经办投诉。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民经办)

责任科室:民营经济维权指导科

咨询电话:028—38197396

(八)依法审慎使用强制措施

实施方式:严禁刑事手段介入经济纠纷,对企业轻微违法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得随意处罚。对一般经济案件的核查,要依法审慎使用强制措施,禁止超标、超范围的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注意办案方式方法,慎重发布涉企案件新闻信息,防止因执法办案不当加剧企业生产经营困难。

责任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

责任科室:刑事审判第二庭、经侦支队

咨询电话:028—38166538、028—38167510  

全力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三石

《关于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的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从支持企业维权、严厉打击侵权行为、规范行政行为三个大方面,分别对建立民营企业维权投诉中心、建立民营企业维权解困机制、全面清理处理企业涉诉案件、严厉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严厉打击涉企违法犯罪行为、大力整治滥用行政权力行为、规范控制涉企检查、依法审慎使用强制措施进行了明确规定,既涉及企业,也涉及政府职能部门,充分体现了眉山市对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的高度重视和坚定决心。

企业是经济的细胞,是市场经济主体,也是社会财富的重要创造者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推动者。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离不开企业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只有企业合法权益受到保护了,企业才有发展的动力,才有发展的良好支撑。近年来,眉山市高度重视企业合法权益保护工作,先后出台了一系列举措,为全市企业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本次市委、市政府印发的《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6个实施细则》把全力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作为其中之一,是眉山市对此项工作的再次深化,是面临经济新常态、新形势下作出的重要部署。

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就是要打击涉企违法行为,同时也要大力规范政府职能部门行政行为,政府职能部门要讲诚信、重履约,立足职能依法做好监管、做好服务。同时广大企业也要守法经营、诚信经营、公平竞争,根据法律法规做好经营发展,共同营造诚信经营的浓厚氛围。对此《细则》进行了明确部署,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企业要深刻认识抓好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文件要求上来,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推动企业和权益得到有力保护,促进全市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新闻推荐

情系东坡老家 服务万家百姓 乐山市商业银行眉山分行营业部重装开业

重装开业。市民在营业大厅办理业务。本报讯(熊志新陈德胜文/图)7月31日,乐山市商业银行眉山分行营业部重装开业。“打造一新...

眉山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眉山这个家。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