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 激发市场活力 实现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东坡区《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解读

眉山日报 2019-01-21 07:20 大字

本报记者 王琴

1月18日,东坡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和工业发展大会召开,并同步印发了《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着力破解制约全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突出困难和问题,优化营商环境,提振民营企业信心,营造企业家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实现全区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意见》共包含6大类,在优化营商环境、降低民营企业经营成本、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提升民营企业竞争实力、加强企业合法权益保护和强化组织保障等方面均有涉及,为民营企业发展注入一剂“强心针”,让企业发展无后顾之忧,轻装上阵,健康发展。

当天,记者采访了东坡区工商局局长韩述军,就《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进行了解读。

着力破解“痛点、难点”问题 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实力

重点支持三大主导产业 鼓励企业做大做强

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降低经营成本

高效的政务服务是民营企业发展的助推器,在此次实施《意见》中,细化了提升政务服务效能相关措施,更是大大地降低了市场准入门槛,变前置条件为后置条件,工商窗口需提交相关前置材料的项目由203项减少至51项,前置条件改为后置条件的项目共计152项。

据介绍,除了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意见》还着力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压缩投资项目审批周期和企业开办时间。企业名称核准1个工作日内完成,企业变更注销登记3个工作日内完成,企业设立登记3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符合审批条件的工程建设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的行政审批全流程审批时限压缩到90个工作日内,其中工业投资建设项目从立项到施工许可证核发审批时限压缩到55个工作日内,符合审批条件的项目用地预审3个工作日内办结。

企业经营成本一直以来是各大企业关注的焦点,《意见》对降低民营企业经营成本也下足功夫。在降低税费成本方面,《意见》对小微企业抛出“福利”,即从2019年1月1日起,小型微利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的小规模纳税人将增值税起征点由月销售额3万元提高到10万元。同时,从2019年1月1日起,大幅度放宽可享受所得税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标准,对其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100万元到300万元的部分,分别减按25%、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使税负降低至5%和10%。

在降低用地成本方面,《意见》指出,企业利用工业厂房、仓储用房等存量房产和其建设用地兴办现代服务业项目的,可享受5年内不改变用地主体和规划条件的过渡期支持政策。同时,对采用多层标准化厂房(含研发楼)的新引进或技改项目,修建2层或单层9米以上厂房的,通过验收后,按新建厂房面积最高不超过45元/平方米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

另外,《意见》还在降低用工、用能成本方面给出政策优惠。《意见》指出,要阶段性下调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从20%降到19%;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率从1.5%降到0.6%;失业保险职工个人缴费从0.5%降到0.4%。其中,2019年至2021年,各年度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依次调整为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50%、55%、60%,并对欠缴社会保险费用的企业,按规定以抵押、质押的方式提供担保后,可与社保经办机构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在降低用能成本方面,《意见》落实了“煤改电”“气改电”工商业企业电能替代电价政策。支持有条件的天然气大用户转供改直供,并合理核定配气价格,形成的降价空间全部用于降低非居民配气价格。

据介绍,为了有效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意见》加强了对民营企业信贷的支持,东坡区建立了5000万元乡村振兴信贷风险补偿基金,由金融机构按最高不超过1:10的比例向符合该区主导产业的优质企业发放信用贷款,并鼓励民营企业直接融资,对完成规范化公司制改制及工商注册登记的企业,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和当年企业所得税区本级贡献额50%等额补贴。对首次发行企业债、公司债、私募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债券融资的企业,按其融资规模的1%给予企业最高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与此同时,《意见》也支持企业发展上市,对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或境外资本市场首发上市的企业,分别给予5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通过“买壳”“借壳”方式主板上市并将上市公司注册地迁至东坡区的企业,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首次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挂牌的企业,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首次在天府(四川)联合股权交易中心(四板)挂牌并实现股权交易的企业,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首次在天府(四川)联合股权交易中心(四板)挂牌并实现融资的企业,按其融资规模的1%给予最高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在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之路上,东坡区不仅为企业解好难题,还在提升企业竞争实力上做好文章。要提升企业的竞争实力,首先要壮大市场主体,在此基础上,该区支持“个转企”,对成功转型的小微企业,财政给予企业3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四下”转为“四上”的企业,给予最高8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支持农业企业争创农业产业化市级、省级、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创建成功的分别给予企业5万元、1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东坡区在鼓励民营企业创新创业发展也是‘真金白银’,给企业谋划出更多的政策‘红利’,进一步提升企业的综合竞争力。”韩述军介绍说,比如,对企业经行政部门认定为技术创新示范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研发创新类示范(试点)、荣誉(称号)的,分别按国家级50万元、省级20万元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对新获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的,分别给予企业研发团队50万元、3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新获省科技进步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分别给予企业研发团队2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企业建立国家级、省级、市级院士工作站的,分别给予企业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建立博士后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和产业技术研究院等省级及以上技术研发机构的,给予企业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建立产学研联盟、联合实验室的,给予企业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这些“干货”是切切实实站在企业的立场,鼓励他们创新创业,提升其核心竞争力。

泡菜食品、生物医药、智能制造是东坡区的三大主导产业,《意见》明确指出,对引进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急需紧缺人才,分七类给予5万元—100万元的安家补助。入选计划的人才还可享受配套资助、免费培训、医疗医保绿色通道等完善的后勤配套保障,此外还对三大主导产业人才给予生活补贴。

同时,在降低用地成本方面,《意见》针对东坡区泡菜食品、生物医药、智能制造三大主导产业给予优惠,三大主导产业根据规划条件和投资要求,建设用地容积率、建筑密度高过规定标准40%以上或投资强度增加20%以上的,可按其对应等级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的70%确定出让底价。

在支持企业做大做强方面,《意见》支持企业开拓市场、出口创汇、争创品牌等。其中,开拓市场方面,对在中央电视台、省级卫视进行自主品牌宣传、推广的,分别按照广告投入费用的10%和5%的比例给予企业最高10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参加国家、省各类展销会,按照企业参展费用的20%给予企业最高不超过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参加“东坡味道”全球行、“惠民购物全川行”“川货全国行”“万企出国门”、科技博览会等大型国内外会展会节活动的企业进行专项补助。

在企业出口创汇方面,《意见》对企业新取得自营出口许可并实现出口创汇300万美元以上的,给予企业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首次出口创汇500万美元以上的,给予企业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首次出口创汇1000万美元以上的,给予企业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在支持企业争创品牌方面,《意见》对首次获得行政认定“中国质量奖”“中国驰名商标”“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原产地证明商标”的企业,给予企业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首次获得“天府质量奖”“四川名牌产品”的企业,给予企业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获得“市政府质量奖”的企业,给予企业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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