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生态格局进一步优化 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本报讯(记者 陈燕利)日前,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2018年,眉山市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为重点,以迎接中央、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为抓手,凝心聚力,主动作为,生态环境质量得到了持续改善。
水环境质量大幅改善。1—11月,岷江干流眉山出境断面水质保持III类,与去年同期相比,化学需氧量下降35.9%、总磷下降20.8%;青衣江水质保持II类,黑龙滩水质保持III类(一级保护区水质达到II类)。
大气环境质量持续好转。1—11月,环境空气质量主要考核指标PM10平均浓度66.2微克每立方米,同比基准年2015年下降29.3%,改善幅度居全省第三;PM2.5平均浓度38.3微克每立方米,同比基准年2015年下降39.4%,改善幅度居全省第一;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79%,同比基准年2015年上升15.1个百分点,改善幅度居全省第二,均超额完成阶段省定、市定目标任务,获省上环境空气质量考核激励奖金1318万元。
土壤污染防治有序推进。1—11月,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92.65%,超目标任务4.65个百分点;全市农用化肥同比下降10.52%,超目标任务8.52个百分点;农药同比下降3.75%,超目标任务2.75个百分点;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7.78%,超目标任务12.78个百分点。全市工业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均得到规范处置或综合利用。
总量减排指标全面完成。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合物四项指标预计实现减排9.92%、8.41%、34.28%和13.49%,均超额完成省定目标(目标分别为2.24%、4.94%、15%和6.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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