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四届人大常委会 第十八次会议举行

眉山日报 2018-12-08 09:11 大字

本报讯(杜晓恩 记者 陈燕利)昨(7)日,眉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十八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刘十庆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爱玲、陈万忠、李建章、李永高、王晓丽、宋仕祥,秘书长徐智勇出席会议。市委副书记、市长罗佳明就市人民政府提请的人事任免议案作说明。

会议应到39人,实到35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表决通过了眉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汪宏辞去眉山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决定、关于接受毛洪涛辞去眉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决定。

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了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提请的人事任免议案,并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向新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市政协副主席立胡左格、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吕皓,市监察委、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各委室负责人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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