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育创新型企业家 引领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本报讯(记者 王允浩)昨(29)日,记者从市经信委获悉,按照治眉兴眉“135”总体布局,紧扣眉山市产业转型升级、经济高质量发展需要,实施“眉山智造”行动,围绕“3135”产业,从2018年起,每年遴选50名创新型企业家培育对象、选拔表扬10名创新型企业家。到2021年,遴选创新型企业家培育对象200名,选拔表扬创新型企业家40名,着力培育一批具有全球战略眼光、善于开拓国内外市场、引领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创新型企业家及后备人才队伍。
创新型企业家培育对象分经营型、科技型、成长型三类,重点选拔培育大企业大集团、小巨人企业、成长型企业、专精特新企业主要负责人、职业经理人、技术领军人才及接班人选。
经营型企业家培育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企业经营管理主要负责人或高级经理管理人才,善于通过品牌塑造、产品营销、商业模式创新、组织管理等方法推动企业做大做强;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达5亿人民币以上,且主业优势突出、在省内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辐射带动能力强;企业高度重视科技研发和人才发展,一般应设立独立研发机构,已建成或制定研发平台建设规划。
科技型企业家培育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依托核心技术创办高科技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及企业技术领军人才;所在企业属于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或具有高成长性的初创型企业,年度研发投入不低于销售收入的5%;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强市场应用推广价值并已初步实现产业化,可预期实现高速高质增长。
成长型企业家培育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国有重点骨干企业中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后备人才,以及大型民营企业接班人选,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发展潜力较大、创新能力较强;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较强经营管理能力,富有创新精神和创业激情,在行业系统初具影响力;企业一般应建立基层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发挥党员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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