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政务诚信建设 提高政府公信力

眉山日报 2018-09-22 07:21 大字

本报讯(记者 黄海波)为切实发挥政府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表率作用,进一步提高政府公信力,昨(21)日,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眉山市印发《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政务诚信是现代社会信用体系的基石,处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核心环节,是政府获得社会公众信任的资本,起着基础性、导向性、示范性和决定性作用。《意见》指出,要通过建立政务诚信专项督导机制、横向监督机制、社会监督机制和监测预警机制,构建广泛有效的政务诚信监督体系。

《意见》明确,要建立健全政务信用管理体系,加强干部队伍诚信教育、建立完善干部诚信档案、建立健全政务失信记录、健全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健全信用权益保护和信用修复机制,将诚信记录作为干部考核、任用、奖惩和职务职级晋升的重要参考。

《意见》还提出,要通过加强政府采购领域政务诚信建设、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领域政务诚信建设、招标投标领域政务诚信建设、招商引资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地方政府债务领域政务诚信建设、街道和乡镇政务诚信建设六个方面的内容,加强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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