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元节期间 东坡中心城区禁止焚烧纸钱

眉山日报 2018-08-23 07:37 大字

本报讯(记者 王琴)为倡导文明祭祀新风,净化城市市容环境,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近日,东坡区民政局印发《关于在中元节(七月半)期间群众祭祀活动禁止焚烧纸钱的通告》,禁止在中心城区(苏祠、大石桥、通惠街道辖区范围)焚烧纸钱。

据介绍,中元节期间,东坡区有关部门将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进行检查,发现不文明行为将及时予以处置,对不听从劝阻者,将采取强制熄灭和清除措施。

同时,对于违反通告规定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罚;情节严重酿成火灾或阻碍行政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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