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2018年立法计划出炉

眉山日报 2018-05-07 07:35 大字

本报讯(记者 余毅)为推进科学立法,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日前,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眉山市人民政府2018年立法计划》(以下简称《计划》)。

根据《计划》,今年眉山市将制定《眉山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眉山市三苏遗址遗迹保护管理条例》《眉山市物业管理条例》《眉山市城市管理执法办法》,并将在小流域污染防治、狂犬病预防控制和犬只管理、电动车管理等方面开展调研论证。

《计划》要求,各相关部门(单位)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发展战略,把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更好地结合起来,加快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立法进度。要抓紧开展立法调研、论证、起草工作,按时完成立法任务。

《计划》明确,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其他地方性法规(草案)都要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反馈意见采纳情况。注重发挥法律顾问、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在立法中的作用。立法中涉及新设事项、重大利益调整的,要开展协商论证听证,充分听取各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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