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按规定挂号牌 驾驶员被记12分
为了确保今年“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取得圆满胜利,眉山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铁骑队周末期间仍加大路面巡查管控力度。
2月3日下午,铁骑中队民警在诗书路巡逻过程中,发现一辆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白色大众小车不按规定停放。民警上前检查时,驾驶员王某某表示马上开走,民警示意熄火接受检查。经查,该车前后窗所粘贴的临时号牌已经过期(有效期至2018年1月21日),放在后备箱里的车辆实际车牌初次登记日期为2017年12月22日。民警当场指出了其违法行为,并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驾驶员王某某处以罚款200元,记12分的行政处罚。 王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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