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出台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实施方案
本报讯(记者 黄海波)为进一步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巩固扩大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成果,加快都市现代农业强市建设,日前,眉山市印发《进一步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工作总体目标、基本原则等。
《方案》指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必须坚持市场导向、服务农民、重点突出和注重质量四大原则,力争到2020年,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引领带动农户占农户总数的50%以上,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占总数的40%以上;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70%以上,耕地适度规模经营率达到25%以上。
《方案》提出,要通过持续发展种养大户,重点培育家庭农场,规范农民合作社管理和不断壮大农业企业等四种途径,大力培育多元化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同时,还将大力开展绿色生产技术、市场信息、农产品初加工,农机作业和维修服务、环境保护等农业社会化服务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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