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眉山市出台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实施方案

眉山日报 2017-11-10 07:32 大字

本报讯(记者 黄海波)为进一步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巩固扩大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成果,加快都市现代农业强市建设,日前,眉山市印发《进一步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工作总体目标、基本原则等。

《方案》指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必须坚持市场导向、服务农民、重点突出和注重质量四大原则,力争到2020年,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引领带动农户占农户总数的50%以上,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占总数的40%以上;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70%以上,耕地适度规模经营率达到25%以上。

《方案》提出,要通过持续发展种养大户,重点培育家庭农场,规范农民合作社管理和不断壮大农业企业等四种途径,大力培育多元化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同时,还将大力开展绿色生产技术、市场信息、农产品初加工,农机作业和维修服务、环境保护等农业社会化服务形式。

新闻推荐

眉山市旗胜建材有限公司房地产及附着物、机器设备 拍卖公告

受委托,定于2017年11月28日14:30在眉山市东坡区江乡路436号1楼拍卖厅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位于眉山市东坡区象耳镇金象化工产业园区的眉山市旗胜建材有限公司房地产及附着...

眉山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眉山这个家。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