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权划分 助推发展 赵志明
眉山建区设市至今20年了。我从1997年10月任地委政研室副主任,2003年10月任市委政研室主任,2006年底任市人大农工委主任,2012年底退休。20年以来,我作为党委、政府决策研究者之一,参与、经历和见证了眉山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历程。在我参与的众多事项中,建市初市委、市政府决定推动的市区县事权划分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事权划分,奠定了眉山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有力推进了全市经济社会的发展。
事权划分是加快发展的必然要求
首先,事权划分是加快市级管理体制的需要。眉山地区是从乐山市区划调整分离出来6个县成立的,结构不合理,工业经济十分薄弱,地方财力尤其是地级财力薄弱。建市以后,市政府必然要依法履行政府职能,构建市级职能管理体系,建立市级运作机制,增强市级政府调整、导向、带动能力,促进市与区县经济一体发展,必然要依法将一些对应市级管理的事权进行适当的划分和调整。
其次,事权划分是加快中心城区建设的需要。眉山中心城区是全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由于是在过去县城基础上建设,无论城市规划、建设、规模,还是城市的管理等都与建市以后的需要和发展不相适应,必然通过划分管理事权,强化市政府对中心城市的统一规划、建设和管理的职能,促进中心城市快速发展,不断提高城市品位。
第三,事权划分是撤地设市地方的共同性做法。省内的很多地方,如过去撤地设市的广元、乐山、雅安等,或于眉山撤地设市稍前的地方,如广安、达州,或与眉山市同步的资阳等,都依法和结合当地的实际进行了事权的调整和划分工作。
统一思想,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事权划分
组建专门领导机构。市委、市政府成立“眉山市事权划分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市委副书记等9名市级领导任副组长,市级有关部门和东坡区委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明确每个成员应承担的责任,统一对事权划分工作的领导。下设办公室,由副市长、副组长任办公室主任,我为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兼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事权划分的事务工作。
明确了事权划分的原则,广泛开展调查研究。明确了六条总体原则,即坚持精简、统一效能和“小政府大职能”的原则;依法进行调整的原则;统筹兼顾,顾全大局的原则;整体性原则;责权统一的原则;确保稳定的原则。先后组织有关领导和人员到乐山、雅安、资阳等市学习考察其事权划分的经验和做法。对市内可能涉及的事权分部门、分事权到市级部门、东坡区有关部门进行调研,开展研究,听取意见,掌握基本情况。
市委、市政府审定事权划分方案。领导小组办公室协同涉及事权划分的市级有关部门,认真研究相关部门提出的事权划分方案,形成了财税、建环、国土、公安等15个方案,形成《眉山市事权划分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呈送事权划分建议方案的报告》(简称《报告》),《报告》涉及30个具体方案。市政府先后三次召开市长办公会研究审查《报告》中的建议方案,最后于2001年5月3日形成了向市委的《中共眉山市人民政府党组关于呈送事权划分的建议的请示》(简称《请示》)。市委召开书记办公会专题研究《请示》,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政协主席列席会议。听取了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方案的形成过程,以及每个方案的法律、法规依据、利弊分析、突出汇报了方案与东坡区委、区政府不一致的地方。书记办公会经过研究,对《请示》中涉及的一些方案提出了修改意见。会后,办公室又进一步修改了《请示》。市委召开常委会讨论《请示》,审定了事权划分方案,并对组织实施提出了明确要求。
制定事权划分实施方案。事权划分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召开领导小组全体成员会,传达市委要求,部署相关工作。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了《关于事权划分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实施事权划分的有关事项作了进一步的明确和要求。各分管市级领导、各涉及事权划分的部门迅速行动,积极会同东坡区有关领导、部门联系、协调、共同商定事权划分实施方案。对一些有争论、意见分歧较大的问题,分管领导召集有关方面进行协调,力求取得一致意见。难以达成一致的,提交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审定决策,直到提交市委常委会或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到2001年6月底,全部15个方案,除畜牧管理事权由于一些特殊情况外,市委、市政府签发了事权划分实施方案。
强力组织实施事权划分。为保证事权划分的顺利实施,市政府发布了《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有关事权管理的公告》,将市委、市政府决定要划分的事权,由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行使管理的范围项各区县,市级部门和社会各方面进行公告。对实施中出现问题和情况,市级分管领导积极组织协调解决。特别是涉及上划人员和经费问题,经市委常委会讨论,市委印发了《关于市区事权划分实施中有关人员上划问题的处理意见》,较好地解决了事权划分实施中的一些突出问题,确保了事权划分的顺利实施。
事权划分的启示
事权划分是眉山撤地设市以后,眉山政治经济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事权划分以后,实际划分和调整了15个方面的事权,上划单位涉及32个,上划人员2035人。尽管上划单位多,人员多,情况较复杂,且事情繁多,工作量非常大,但在市委、市政府的强力领导下,在各方面的努力下,总体来看进展顺利,过渡平稳。虽然,2001年的事权划分已经过去快16年了,但这10多年中,事权划分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眉山中心城区的建设与发展的影响是深远的。伴随着这些年的发展历程,给我最大的感受就是合理的事权划分是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将康发展的一种动力。事权划分和调整应该是动态的,应该伴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需要适时进行调整和划分。
眉山这些年来,就是这样实践的。及时调整事权划分中存在的一些不足,调动区县发展经济的积极性。对建立的一些集中发展区,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事权的划分,对运行中反映出的事权问题都及时研究和明确责任。2006年,市委政研室对全市事权问题进行研究。我组织人员进行综合调查研究,形成了市、区事权问题研究报告,对建区设市以来全地区、全市的事权包括2001年事权划分的情况进行了研究,提出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进一步完善和调整市、区事权的建议,很多建议都被市委、市政府采纳。所有这些,我参与的,我了解到的,我听到的,都充分说明事权问题是一个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关键问题,应适时作出必要的调整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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