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开展“四项行动” 河长制成效明显
本报讯(记者 李勇军)今年以来,在中央、省委的统一部署下,眉山市河长制工作按照“先构建、后完善,先实施、后规范”的要求,快速启动、高位推进。各河流牵头部门根据“目标、问题、任务、责任”四张清单,编制了以治污为主的2017年工作方案,大力开展“清河、护岸、净水、保水”四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清河行动。全市各区县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发动,制定了巡河保洁制度,落实巡河员、保洁员,随时打捞河面垃圾。截至目前,全市共投入资金8000多万元,出动人员10万多人次,动用机械5000多台次,清理各类河道、渠系4000余公里,共清运河面、河岸各类垃圾等15余万吨。
护岸行动。积极开展小流域生态修复工作,实施中小河流防洪治理工程,严厉打击河岸周边霸河霸滩、乱堆乱放违法行为。全市共查处岷江河道内非法采砂案5起,拆除侵占河道砂石场6家,拆除整治河道乱搭乱建46处、8800平方米,清除违法种植农作物645亩。
净水行动。“坚持工业污水不出园”,全市已关停搬迁工业污染企业189家,深度治理253家,关停小散乱污企业856家;“坚持种养污水不下河”,推广种养循环、以种定养,截至目前,全市已关闭搬迁有污染的畜禽养殖场1064家,治理2813家,今年1—7月,化肥、农药使用量同比分别下降低5.46%和7.02%;“坚持生活污水必进管”,按照乡镇建污水处理厂、人口集中区建污水处理站、村民集中居住区建污水处理柜(箱)原则,加快河道沿线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建设。
保水行动。各区县已制定河道岸线绿化实施方案,将沿河15米范围划为河道管护范围,实施种草、植树等绿化工程,护岸保水。通过清理、搬迁、关闭保护区内建筑物和养殖场、安装隔离网、设置标示牌等,切实保护集中饮用水源水质安全。
通过近半年的努力,眉山市河长制工作的做法和成效得到各级充分肯定,全市河湖水体感观明显好转,群众认同感普遍提升,参与、配合河长制工作的积极性高涨。数据显示,2017年7月与2016年7月相比,全市河湖水质整体明显改善,青衣江由Ⅲ类水质提升为Ⅱ类;岷江在入境断面存在指标上升的情况下,眉山出境断面悦来渡口由IV类水质提升到Ⅲ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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