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绿色发展 建设美丽眉山 市环境保护局党组
当前,眉山市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构筑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的关键时期,加快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眉山刻不容缓。
严格环境准入
强化环境约束,推动绿色发展
严格环境准入。强化环境影响评价源头防控,推行规划环评清单式管理,制定空间开发规划的生态空间清单、限制开发区域的用途管制清单以及产业开发规划的产业、工艺环境准入清单,实现重点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全覆盖。鼓励发展优质产能,严禁新增低端落后产能,优化新增产能布局和结构。
强化环境约束。推动化解过剩产能,重点抓好造纸、化工、食品、印染、建材、冶金等行业环境综合整治。加快淘汰造纸、食品、建材、钢铁、氮肥等行业落后产能。加大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力度,加快取缔“散乱污”企业。全面实施重点行业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和环境信用评价制度。
实施空间管控。加快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启动生态红线划定工作。健全生态补偿机制,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加大对重点生态功能区、饮用水水源地的转移支付力度。深入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创建,鼓励区(县)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开展生态文明示范乡镇、生态细胞工程、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实施城市环境综合管理,充分发挥中心城区环保模范城市示范带头作用,鼓励县城开展创建。
强化环保责任
完善环境法制,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强化党政环保责任。研究制定《眉山市环境保护职责分工方案》《眉山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实绩考核办法(试行)》,进一步压实环保责任。落实市级河长34名,建立6名市级领导包县(区)包案督导推进环保突出问题整改和18名市级领导挂牌督办30个突出环境问题制度。
完善环境法治建设。逐步建立健全地方法规体系,加快自然资源、环境污染治理、资源有偿使用、土壤保护、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地方立法。推进环境司法建设,强化环境行政执法和环境司法衔接。推进环境执法体制改革,完善环境执法监督。健全环保市场机制,建立环境产权制度,深化资源环境价格改革,建设绿色金融体系。
实施全民环保行动。加强环境文化建设,实施覆盖全社会的生态文明终身教育,把生态环保教育纳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党校、行政学院、大中小学素质教育。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杂志、互联网等媒体作用,按照有深度、有高度、有温度的总体要求,生动讲述眉山环保故事,有效传播眉山环保声音。引导绿色生活和消费,提高全社会环保意识,完善环境公益诉讼。
实施“三大行动”
精准施策,改善环境质量
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全面实施城市空气质量目标管理,制定达标规划,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重点任务。以“减排、压煤、抑尘、控秸、治车”为重点,全面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到2020年,全市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比2015年下降27.5%以上,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71.2%以上。
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以保护和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落实断面水质改善目标,完善跨界断面水质超标资金扣缴补偿机制。加快饮用水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立法。到2020年,岷江、青衣江及境内小流域优质断面比例达到30%以上,地表水断面全部消除劣V类水质断面。
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按照“摸、防、控、治”工作思路,控增量,去存量,实施土壤环境基础调查、农用地土壤分类管理、建设用地转入管理和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四大工程,保障土壤环境安全。到2020年,全市土壤环境质量稳中有升,受污染耕地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均达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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