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绿水青山间守护公平正义 全市检察机关“在守护公平正义中诠释检察担当”系列报道之六
李尊兰(前排右)代表洪雅县检察院与荥经县检察院签订协作机制。(资料图片)
“判处王某某有期徒刑5年3个月,并处罚金4.5万元;判处霍某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2.5万元……”随着法官的宣判,王某某等16人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尘埃落定。“该案件被四川省人民检察院评为2018年打击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专项活动典型案例。”近日,谈到自己参与办理的案子时,李尊兰言语间充满了自豪。
李尊兰是洪雅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入检10余年,她从书记员到员额检察官,从内勤到副检察长,始终秉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主动作为、创新实践,为加快建设“两山”转化示范县贡献自己的检察力量。
□彭金
探索检园协作机制
搭建双向沟通桥梁
“我们发现试点区域大多是原始森林,人迹活动少,存在破坏生态环境案件线索发现难度大等问题。”大熊猫国家公园试点工作启动初期,李尊兰与干警们一道深入瓦屋山区域长河村等地调研走访,实地了解生态环境保护案件线索发现、查办、教育及跨区域检察协作情况时发现了问题。对此,李尊兰有自己的思考:检察机关需要建立跨区域线索移送机制,加大联动打击力度。
回到单位,她迅速向院领导汇报,积极倡导建立跨区域检察协作机制,最大限度放大法治助力生态保护效力。在她的积极推动下,洪雅县人民检察院将大熊猫国家公园瓦屋山区域与周公河流域珍稀鱼类资源保护、长江上游生态保护屏障有机统一,与雅安市荥经县人民检察院签订协作机制,双方从重大案件信息共享、案件线索移送、异地办案协作、案件质量互查、特色亮点共创5个方面深入沟通协作,达成一致共识,共同保护瓦屋山区域生物多样性。
组建“益行”办案团队
凝聚多方保护合力
公益诉讼检察制度作为一项“年轻”的制度,存在线索发现难、调查取证难、鉴定评估难、生态修复难四大难题。针对这四大难题,李尊兰经过深入分析,一方面从专业、品牌建设着手,争取多方支持,集中一批法律素养过硬、办案经验丰富的检察人员,组建“益行”公益保护办案团队,全程负责生态环境资源类案件办理,提升办案质效;另一方面,她凝聚机关、律师、民营企业家、人大代表等专业人才和社会各界志愿力量,搭建“德邻”公益保护工作室平台,与“两法衔接”线上平台协调互动。不断为生态修复机制建设赋能强基,最大限度释放线下渠道效应,着力破解案件线索来源难题,逐步形成了志愿者提供线索、工作室汇总线索、检察机关筛选线索的良性线索移送机制。
“我们还探索建立了‘专家辅助人’制度,在全域范围筛选专业人才、行业精英,选聘林业、渔业、国土等方面7名本土专家进入专家库,适时提供损害鉴定、生态修复等案件难点的意见建议。”李尊兰表示,在多方力量的共同努力下,“益行”公益保护办案团队办案质效不断提升。
厚植绿色发展本底
致力修复受损生态
保护生物多样性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修复。李尊兰始终坚持“打击犯罪+生态修复”“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生态保护导向,综合发挥“四大检察”职能,统筹运用“两法衔接”平台优势,保护瓦屋山区域生物多样性,有力推动形成了“补植复绿”“增殖放流”“候鸟补食”三位一体生态修复机制。
李尊兰在总结前期涉林案件办理经验基础上,带领办案团队联合洪雅县公安局等部门出台《关于破坏森林资源犯罪案件生态损失补偿实施办法》,明确补偿范围、方式、评估、监督等内容,建立“三书一录一报告”制度,先后修复林地240余亩,有效解决“人坐刑期满、荒山依旧在”问题。
“在部分案件办理过程中,我们会适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生和群众代表共同观摩全过程。”李尊兰认为,只有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切实提升全民知法、守法意识,自觉保护生态环境,真正实现“办理一案,警示一片、教育一方”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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