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假烟 五人领刑并处罚金
制假售假,是一种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为群众深恶痛绝的犯罪。近日,洪雅县法院对一起销售假烟案进行了公开审理。
2018年以来,王某某为牟取非法利益,多次以低价向经营烟酒店的张某某、龚某某、潘某某等人销售假烟,涉案金额26万余元。张某某、龚某某、潘某某等人购进假烟后又以零售或批发的方式向他人进行销售,涉案金额8万余元至14万余元不等。案发后,办案机关从张某某、龚某某、潘某某等4人经营的店铺内查获了大量尚未售出的假烟、假酒。法院审理认为,5人为谋取非法利益,明知是假烟而向他人进行销售,其行为均已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鉴于被告人的行为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且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故决定对其依法从严惩处,均不适用缓刑。5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1年4个月至3年2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8万元至20万元不等的罚金。
记者 熊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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