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色情网站牟利 被判11年
洪雅县男子汪某长期无正当职业,躲在家中开设色情网站获利3万多元,最终被警方查获。近日,洪雅县法院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对汪某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4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2018年10月至2019年8月23日,被告人汪某为非法获取广告费收入,在位于洪雅的家中使用互联网,通过翻墙软件租用境外服务器、注册境外域名后开设了“隔壁少妇”“萌妹自拍”两个淫秽色情网站,并上传淫秽色情视频共9861部。截至案发,汪某通过淫秽网站收取广告费共计3.89万元。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汪某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传播淫秽物品,情节特别严重,遂依照刑法相关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记者 熊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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