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雅县农牧局坚持依法行政

四川法制报 2019-01-15 05:31 大字

“五强化”为绿色有机农产品示范区建设保驾护航

伍静 文/图

2018年10月24日,洪雅县止戈镇村民陈某甲和陈某乙违反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期、禁渔区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均被法院判处拘役3个月,缓刑6个月,并向青衣江自然流域洪雅段增殖放流鱼苗800尾,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赔礼道歉。这是眉山市首例破坏渔业资源环境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亦是眉山市首例非法捕捞水产品罪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案件判决后,有力地震慑了当事人和潜在的违法人群。

笔者了解到,此案只是农牧部门行政执法案件的一个缩影,是洪雅县农牧局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结果,是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形成合力打击的结果,也是农牧部门一贯秉承“执法为民、服务三农”的结果。截至目前,洪雅县农牧局已办理行政处罚案件26件,为该县绿色有机农产品示范区提供了强有力的执法保障。此案的成功办理,凝聚了大量农牧执法工作者的日夜兼程、辛劳付出。强化内外兼修 提高执法水平

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是洪雅农牧人一贯坚持的作法。洪雅县农牧局成立了由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行政管理和执法站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形成监督与执法相辅相成的工作格局,有效助推全局法制建设和执法工作开展。

该局党委每月开展1次会前学法,提升决策能力;各内设站股、基层站所和执法部门结合综合法律法规与农业、畜牧、渔政、农机专业法律法规开展学习,各部门之间形成良性互动学习机制;定期会商案情,强化案件信息沟通共享,联席会议制度常态化;注重把理论学习与实际操作相结合,提升办案水平。积极统筹组织执法人员参加省、市、县执法培训、网络行政执法继续教育,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意识,严格依法办案,确保主体合法、程序合法、证据确凿、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该局所办案件均无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强化制度健全 规范执法行为

打铁还需自身硬。洪雅县农牧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成效明显。

为加强行政执法队伍自身建设,该局制定完善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17个行政执法制度,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执法,不断提升执法人员政治素质、法律素养,规范执法行为。为真实有效记录行政执法全过程,实现行政执法全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从源头上减少涉罪案件因证据不足或证据灭失造成不够立案标准的问题,除配备常规的执法办案电脑和打印、照相、摄像等设备外,该局大力争取项目支持和县级财力,为行政执法人员配备执法记录仪、对讲机、酒精测试仪,并在种养殖场、自然生态流域、农资销售网点安装了各类远程监控设备。建立执法人员数据库、洪雅县农业市场主体名录库。明确该局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编制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坚持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强化培训宣传 提高群众意识

洪雅县农牧局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通过组织全县25家兽药经营企业业主、5家动物诊疗所业主、116名乡村兽医召开兽用处方药专项整治工作培训会,对全县兽药经营企业负责人开展“国家兽药产品追溯系统”培训,明确了处方药、非处方药、禁用药的范围和兽药使用程序,严格兽药使用可追溯;积极进行化肥化学农药零使用试验示范区建设,与四川省农科院植保所签订《中保镇化肥、化学农药零施用试验示范区技术指导》合作,成立了由省农科院、县农牧局、中保镇政府15人组成的科技综合服务团队;为全县153家农资经营者深度解读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种子法》及配套规章等法律法规知识。

该局充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12·4”全国法治宣传日、平时专项监督检查等契机,在乡镇集市进行宪法和农牧业法律知识现场宣传,并通过今日洪雅、洪雅论坛、洪雅农牧公众号等互联网新媒体进行网络宣传,有效提升了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知法守法意识,提高了农民群众识别真假农资的能力和科学使用农资知识。全年累计下乡宣传活动10次,举办现场咨询活动7场次,对监督对象开展专项法律宣传培训4期,电视台媒体宣传4次,共出动宣传车60台次,宣传人员153人次,印制宣传标语25幅,接受现场咨询农户3600多人次,发放宣传资料9600多份。强化检测力度 实现关口前移

为提前介入监管,洪雅县农牧局将检测关口前移,从源头强化检测力度,实现销售肥料、农药、种子、兽药、饲料、养殖场等网点、品种覆盖,全面加强高毒限用农药销售管控措施,实现种子网上、农药备案覆盖率为100%。

加大以斑点叉尾鮰、鳜鱼、乌鳢等养殖水产品为重点品种,严肃查处违法使用硝基呋喃类、孔雀石绿等禁用兽药及其他化合物为重点药物管控力度。开展“瘦肉精”拉网式监测,“瘦肉精”检测结果均为阴性。严防病死、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动物产品流入市场或进入加工环节。开展生鲜乳专项整治行动,强化生鲜乳生产、收购、运输经营主体第一责任,实现了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责任明、监管对象清、区域覆盖全、安全有保障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强化执法重点 加大办案力度

2018年,洪雅县农牧局重点围绕农兽药残留、“瘦肉精”、私屠滥宰、水产品“三鱼两药”、制假售假、非洲猪瘟等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了“绿盾专项执法行动”“2018渔政执法亮剑行动”“屠宰场扫雷行动”“兽药处方药专项整治”等专项执法行动,有效打击了违法行为,做到了从源头上杜绝违法案件的发生,确保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该局把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依法行政贯穿于“两法衔接”工作的全过程,对农(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农业机械安全违法、破坏渔类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等违法行为,加大检查、查处力度,强化震慑力度,对投诉举报、巡查检查、检验检测等发现的问题,坚决有案必查、涉罪必移,绝不“以罚代刑、有案不移、有案不立”。曝光典型案例,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为农产品质量安全行动打下坚实的基础。

目前,该局累计办理行政处罚案件26件,其中简易程序6件,一般程序案件20件:农业执法大队9件、动物卫生监督6件、水产渔政5件(含移送涉罪案件1件)。实现重点监管主体现场检查率100%,投诉举报案件处理率100%,重大涉嫌犯罪案件移送率100%,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率100%,案件查处率100%。截至目前,共计执法638人次,检查经营单位764个次,查获违法经营物品68.318公斤,处罚金额41042元。

下一步,该局将按照机构改革统一部署,整合组建一支强有力的执法队伍,统筹执法力量,配强执法装备,加强综合执法,加大检查力度、提高办案水平,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深度拓展案源渠道,确定排查重点,严厉打击农业违法行为,为洪雅农牧行业安全和建设绿色有机农产品示范区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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