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务事难断?看法官的柔办法!

四川日报 2018-08-15 06:26 大字

记者探访荣获“全国先进”的洪雅县法院家事审判庭

巧断家务事

□本报记者吴忧

如果只看沙发、茶几、绿植、圆桌和母婴室,不注意墙上国徽下的“家事审判庭”几个大字,记者还没意识到已身处洪雅县法院的审判庭内。

作为上个月获评的“全国法院家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洪雅县法院的法官是如何巧断家务事的?8月13日,记者走进该法院家事审判庭,目睹一场正在进行中的离婚案审理。

身处温馨的“会客厅”,听着法官的“拉家常式”调解,妻子祝某不由抹起了眼泪,“他这个人好的时候也挺好,就是爱发脾气,性格太急了。”听了原告的话,承办这起离婚纠纷的法官谭剑已经清楚,原被告夫妻感情并未破裂,依法不能判决离婚——不过,也不能撒手不管。

谭剑不动声色地对祝某的丈夫说:“你已认识到自己的不足,并有改正的意思,这点很重要。那你愿意签订《夫妻感情修复计划书》并遵照执行吗?”

“我保证,以后好好做农活和泥工活,不再随意发脾气,多为这个家挣钱……”看见丈夫在计划书上写下的话,祝某的气已消,主动坐到了丈夫身边。

这样的柔性办法,洪雅县法院还有很多——首创“离婚三封信制度”,向当事人及其孩子送达《给离婚纠纷当事人的一封信》《给离婚父母的一封信》《给单亲家庭孩子的一封信》,在审判前后进行心理干预;首创“离婚三张表”,通过让当事人填写《婚姻情况调查表》《子女抚养情况调查表》《子女抚养及探望计划表》,全面、清晰地了解其婚姻、子女情况,有利于案件裁判;组建心理辅导员专家库,对当事人提供心理咨询、心理辅导服务。

“家事纠纷特殊而复杂,人身、财产权益中渗透着情感、伦理。”院长李挺告诉记者,古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此类案件进入法院前,易引发家族间冲突,甚至转化为刑事案件,“法官要巧断家务事,需要进一步优化家事审判队伍,创新家事审判工作机制和方式”。

据了解,四川省已有4个全国、27个省级家事审判改革试点法院。上半年,试点法院受理一审家事案件24975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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