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雅县纪委给干部送“特别礼物”

四川日报 2018-06-04 06:37 大字

本报讯(何勇 记者 袁丽霞)“柳江镇凤凰村干部古广芬利用为失独老人办理救助金的职务之便,冒领4200元……”5月28日,洪雅县召开正风肃纪典型案例分析会,该县所有县级领导、乡镇和部门“一把手”等参会。会上,400名与会干部收到一份“特别礼物”——《正风肃纪典型案例汇编》。

“古广芬用救助对象的身份证新办了一张银行存折,替换其‘一折通\’上报,私自将4200元救助金取出用于个人开支。县纪委在开展计生奖扶资金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检查时,发现救助对象实际并未领到救助金。经立案审查,古广芬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清退。”“高庙镇鲜湾村支部书记喻永华向镇党委和镇纪委书面申请为儿子举办婚宴,申报参加人数200人20桌,实际设宴70余桌,收受10名村组干部等管理和服务对象礼金共计10500元。”收到群众举报后,该县纪委迅速核实立案审查,给予喻永华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追缴。为了更好地用身边事警醒身边人,会上,该县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曹宇春还重点剖析了几个典型案例。

汇编书中列举了洪雅县查处的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违规收送红包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侵害群众利益等九大类2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等问题,“列举的案例很有针对性,很多案例触目惊心、令人警醒。将认真学习领会,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改进作风、规范行为,想干事、善干事、干成事、不出事。”洪雅县汉王乡党委书记朱羽领到“礼物”后说。

“我们送‘礼物\’的目的,就是要通过案例分析告诫大家,党员干部一定要心有戒尺,不要心存侥幸,要守底线不越红线。”曹宇春说,县纪委还将不定期地通过电视、网络、汇编书籍等形式公布县域内发生的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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