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能力拒不执行 “老赖”遭起!

眉山日报 2018-05-25 07:28 大字

东坡区法院开庭审理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罪案。东坡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洪雅县拒不执行判决的两名被告人受审。

东坡洪雅两区县“曙光行动”再掀新高潮

唐薇 龚讯 张情瑜 本报记者 廖文凯 见习记者 方青卓 文/图

5月14日,全市两级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曙光行动—决胜2018”集中执行专项活动正式启动。“清积案、惩失信、攻难案”,全市两级法院将用为期一个半月的时间集中执行,一场铺天盖地的执行风暴正在眉州大地掀起。5月18日,本报以《“曙光行动”治“老赖” 眉山市掀起执行风暴》为题作了详细报道。

5月23日,东坡、洪雅两区县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分别担任审判长和公诉人走上审判台和公诉席,对非法处置查封财产罪、拒不执行判决罪的两起案件的被告人进行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又一波集中执行风暴再掀新浪潮。

东坡区人民法院

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 被告人被判刑六个月

5月23日9点30分,东坡区人民法院院长徐家雄担任审判长,东坡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牟敏担任公诉人,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叶某某涉嫌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罪一案。

当天,东坡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该区法院、检察院部分干警参加庭审观摩,中国庭审公开网、东坡区法院官方微博进行全程庭审直播。

2016年2月,东坡区法院在程某诉某娱乐会所歌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依法下达裁定书对该娱乐会所歌城中所有中央空调予以查封。该歌城经营者叶某某在查封财产清单和查封财产笔录上签字后,于两个月内擅自将上述中央空调非法转移,导致东坡区法院的裁定无法执行。2018年5月,东坡区检察院以被告人叶某某涉嫌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罪向东坡区法院提起公诉。

5月23日10点30分,经过一个小时的庭审后,合议庭对该案认真进行合议,以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罪,依法判决被告人叶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洪雅县人民法院

拒不执行判决罪

夫妻双双被判刑

5月23日,洪雅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该县首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

当日,洪雅县法院依法对该案进行了公开审理。担任该案审判长的是洪雅县法院院长李挺,该县检察院检察长樊正祥出庭支持公诉。该县人大、县政协、县纪委、县委组织部等执行联席会成员单位负责人旁听庭审,包括本报在内的多家媒体全程跟踪报道。

2002年,被告人陈某、吴某夫妻因工程向洪雅县某银行贷款11.3万元,在偿还本金4.3万元及利息2万元后,再未偿还剩余本金及利息。随后,该银行诉至洪雅县法院,要求陈某二人偿还剩余本金及利息。2017年12月6日,洪雅法院经审理判决两被告人在判决生效10日内一次性偿还该银行本金7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陈某二人拒绝履行还款义务。今年2月2日,该银行向洪雅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洪雅县法院执行局受理该案后,向陈某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但二人拒不申报财产。今年4月,洪雅县法院通过执行网格化平台,将任务分配给当地网格员。网格员走访调查,发现陈某二人有住房2套,陈某承包工程,吴某经营茶楼,均有收入来源。洪雅县法院决定以陈某二人拒不执行法院生效裁判,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法庭审理认为,陈某二人有执行能力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鉴于二被告人在诉讼中能够积极履行生效判决,并认罪悔罪,遂以拒不执行判决罪对被告人陈某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对吴某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执行联席会

形成强大合力

保持高压态势

5月23日,洪雅县执行联席会议召开,旨在充分发挥执行联动机制的功能和社会效应,切实保证法院顺利通过第三方评估。该县领导及执行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负责人齐聚共商执行方略。

联席会议首先观看了全市“曙光行动——决胜2018”集中执行专项活动专题纪录片,洪雅县法院院长通报了该县今年上半年执行工作开展情况,安排部署执行工作。联席会议开展以来,该县法院执行工作在各成员单位的大力支持配合下,创新工作举措,拓宽执行渠道,提升执行效率,彰显司法权威,“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相关领导和成员单位负责人高度肯定执行联席会议的重要性,要求各成员单位提高认识重视执行坚定必胜信心,依法履责配合执行形成强大合力,多措并举倾力执行保持高压态势,提升素质规范执行树立公众形象。洪雅县公安局等执行联席会成员单位代表作交流发言。

新闻发布会

执行到位超三千万元

还将采取“限驾令”

5月23日,洪雅县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该法院在“曙光行动——决胜2018”集中执行专项活动中的措施成效以及打击“拒执”犯罪、“春雷行动”所取得的战果,安排部署下一步执行工作。本报及洪雅电视台、今日洪雅等多家媒体参加。

今年1至5月,洪雅县法院拘留被执行人12人、拘传1人,搜查被执行人住所5户,曝光失信被执行人32名,开展集中执行专项行动2次,向该县公安局移送涉嫌拒执罪案件2件3人,已宣判1件2人,另一件涉嫌拒执罪案件近期将审理;目前执行到位标的总金额达3585.35万元。

洪雅县法院院长表示,该院将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限驾令”举措,依法限制其驾驶非营运性小汽车,并将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提高执行效率,增强执行威慑力,举全院之力决战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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