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盗伐滥伐者“补植复绿” ——全市首个补植复绿基地在洪雅启动
补植复绿基地启动仪式。启动仪式后的补植树木现场。
刘君 涂小雄 沈孝清 本报记者 廖文凯 文/图
“现在我宣布,洪雅县补植复绿基地正式启动!”昨(26)日,在林木葱茏的玉屏风景区的一处山地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吕皓宣布,眉山市首个补植复绿基地在这里正式启动。
据悉,补植复绿基地占地100余亩,是由洪雅县检察院牵头会同该县法院、县林业局、县林场、县森林公安局等单位,联合建立的全市首个生态修复补植复绿基地,主要用于盗伐滥伐林木、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当事人,在依法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积极开展生态修复、补植复绿,切实解决“人坐刑期满、荒山依旧在”的问题。
洪雅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尹斗芳表示,补植复绿基地的建立,为洪雅县新形势下打击涉林违法犯罪提供了重要载体,震慑了破坏生态资源违法犯罪活动,奠定了保护环境的思想道德基础,引导全县人民牢固树立正确的生态观、环保观和法治观。全县政法部门和涉林单位务必要把职责履行好,把基地的功能和作用发挥好、利用好,更要完善机制、扩大规模,放大功能,主动把基地融入玉屏山森林康养体验,打造宣传环保法律法规的窗口名片,争取多出成果、多出经验、多出模式,努力推动生态环境治理再上新台阶。
“将来,基地将成为洪雅县检察院补植复绿实施点、警示教育宣传点、生态恢复治理点。”洪雅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樊正祥介绍,该院在打击涉林犯罪的同时,不断探索被毁林地的修复机制,以期更好地维护生态环境。为此,洪雅县“两法衔接”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中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中“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规定,结合县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出台了《关于破坏森林资源犯罪案件生态损失补偿实施办法》,创新涉林违法犯罪案件处理方式,打击与修复并重,逐步控制和减少涉林违法犯罪。
省检察院生态资源环境检察处处长周永杰认为,洪雅检察修复生态有机制、有基地、有成效,对保护生态资源作出了贡献,走在了全省的前例。他希望继续加强“两法衔接”、打击破坏生态资源犯罪,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积极探索、大胆创新,持续打造更有特色的生态修复工作体系,努力开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新局面。
洪雅县人民法院院长李挺表示,补植复绿基地建设是政法部门在县委政府大力支持下探索创新的一种生态修复机制,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共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办案人员树立“恢复性司法”理念,是对传统模式中“重惩罚、轻保护”缺陷的一种有效弥补,为妥善处理环境资源刑事案件提供了一种全新的解决方案,有利于更好地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涉嫌滥伐林木的被告人陈某某协议补种柳杉2000株,他说:“自从我触犯刑法后,通过司法机关的教育和帮教,我深深地认识到自己的行为破坏了森林资源,决心痛改前非,在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通过补植复绿的形式修复生态,以减轻犯罪带来的社会危害性。”陈某某表示,今后,将以本人的沉痛教训为例,教育和警示当地群众和村民保护生态环境。
相关链接
生态修复 洪雅检察做了什么?
近年来,洪雅县检察院在打击破坏生态资源领域犯罪的同时,积极探索出了具有洪雅特色的生态修复新模式。
设立一个机构。成立了全市首个生态资源检察科,负责办理全院破坏生态环境领域刑事案件批准逮捕和公诉工作。
依托一个平台。借助“两法衔接”平台,监督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破坏生态环境领域犯罪线索。
形成一套机制。会同相关单位出台了《关于破坏森林资源犯罪案件生态损失补偿实施办法》,创新涉林违法犯罪案件处理方式,打击与修复并重,逐步控制和减少涉林违法犯罪。
建设一个基地。牵头会同县法院、林业局、林场、森林公安局联合建立了全市首个“补植复绿”基地,为盗伐、滥伐林木等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修复生态提供了场所。
新闻推荐
本报广州4月23日电(记者段小锋)4月23日,市委常委、副市长李兴乾在广交会琶洲展馆会见了欧美工商会等采购商一行,双方就加强沟通交流,务实推进合作,加快眉山竹产业发展相关事宜进行了友好交流。李兴乾代...
洪雅新闻,有家乡新鲜事,还有那些熟悉的乡土气息。故乡眼中的骄子,也是恋家的人。当我们为生活不得不离开洪雅县而漂泊他乡,最美不过回家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