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交警公布今年首批酒驾名单 贾惠娟 本报记者 古良驹 文/图
交警正在进行例行酒驾检查。
为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全力提升交通参与人的文明交通意识,近期,眉山交警不断加大对酒驾行为的查处和打击力度,依法对醉酒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当事人做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相关处罚。
据统计,今年1-7月眉山交警共查处124起酒驾案件,首批12名被吊销驾驶证驾驶人名单正式对外公布,随后将逐步分批次公布被吊销驾驶证的人员名单。
酒驾、醉驾呈现低龄化趋势
侥幸心理不要有
眉山交警在查处中发现,在124名酒驾吊销驾照人员中,20岁以下4人,占总人数的3%;20岁—40岁67人,占总人数的56%;40岁—60岁51人,占总人数的41%;60岁以上2人,占总人数的2%。
酒驾人群呈现一些新的趋势,70后和80后占比较重,部分年轻人和中年人消费能力较强,喜欢参加饮酒聚会,饮酒后带有侥幸心理,往往意气用事酒后驾车,造成交通安全隐患,更有甚者引发车祸,引发不可逆转的伤害。酒驾、醉驾低龄化的趋势,已经引起了眉山交警的关注,在查处的过程中也已经开始向年轻人经常光顾的酒吧、餐饮等场所周边倾斜。
5—10年驾龄者占比较重
认为技术好不会被查
据统计,今年1至7月底,眉山交警先后在辖区内组织开展了多次酒驾查缉行动,查获的醉酒驾驶人员中,驾龄小于1年的10人,占总人数的8%;驾龄在1—4年的36人,占总人数的29%;驾龄在5—10年的48人,占总人数的39%;驾龄在10—15年的16人,占总人数的13%;驾龄在15年以上的5人,占总人数的4%;(无照驾驶9人)。
今年1月10日晚,交警二大队和东坡分局在诗书路联合开展酒驾检查,市民李某驾驶轻型普通货车快速冲到查缉点前,被民警现场发现有严重酒驾嫌疑。经抽血化验,李某血液酒精含量达134.6mg/100ml,构成醉酒驾驶,眉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吊销李某机动车驾驶证(C1E),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民警分析认为,酒驾者多因法制观念淡薄,认为对本市城区道路熟悉,车辆行人通行少,且交警部门设卡检查随机,在这种侥幸心理的驱动下,醉酒驾驶等成为了一种屡禁不止的现象。另外,有不少老驾驶员抱有侥幸心理,认为自己驾龄长、技术好,喝一点不会有事。
2017首批酒驾公布名单:
1、田仲辉 眉山市东坡区松江镇 511122XXXXXX8314 醉酒驾驶 E照 吊销5年
2、姜先宇 彭山区武阳乡 511128XXXXXX2313 醉酒驾驶 C1照吊销5年
3、何德祥 洪雅县洪川镇 511127XXXXXX0032 醉酒驾驶 D照吊销5年
4、周远志 洪雅县柳江镇 511127XXXXXX6012 醉酒驾驶 B2照吊销5年
5、张金虎 洪雅县洪川镇 511127XXXXXX1817 醉酒驾驶 A2照吊销5年
6、李志林 仁寿县富加镇 511121XXXXXX3936 醉酒驾驶 C1照吊销5年
7、李 园 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 421202XXXXXX3600 醉酒驾驶 C1照吊销5年
8、李银安 眉山市东坡区 511122XXXXXX7656 醉酒驾驶 C1照吊销5年
9、李文均 洪雅县洪川镇 511127XXXXXX0012 醉酒驾驶 B2E照吊销5年
10、陈云奎 洪雅县止戈镇 512222XXXXXX9416 醉酒驾驶 E照吊销5年
11、刘 凯 青神县白果乡 513826XXXXXX4610 醉酒驾驶 C1E照吊销5年
12、万建明 青神县白果乡 511130XXXXXX4614 醉酒驾驶 E照吊销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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