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全面推广建立 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制度

眉山日报 2022-04-10 07:45 大字

本报讯(眉山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莉)为建立健全残疾人多元化社会保险制度,近日,市残联公布了《关于在全市建立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制度的通知》。根据通知,于今年3月由政府出资全覆盖建立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制度,让广大残疾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切实提升残疾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据了解,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参保对象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眉山户籍残疾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及离退休职工、国有企业正式及离退休职工除外);参保标准为30元/人·年,采取一年一保,一年一办方式参保;保险范围为在保险期内发生意外伤害身故、意外伤残(自身残疾除外)、意外伤害医疗(含门诊、住院)以及意外住院津贴等。

市残联相关负责人介绍,2021年7月,市残联指导丹棱县开展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试点工作,由县政府出资按30元/人·年为5045名残疾人全额购买意外伤害险,实现了全县残疾人全覆盖。自试点工作开展以来,保险公司已理赔各类意外事故65起,理赔金额42.6万元。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的实施,增强了残疾人及家庭抵御风险的能力,有效降低了残疾人及家庭因意外伤害返贫致贫。

上述负责人表示,市残联将借这次试点对接契机,牵头抓好与商业保险机构合作,尽快将残疾人商业保险推广到各县区,进一步扩大商业保险涵盖面,为残疾人的生活撑起一片绿茵,系上一道“保险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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