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儿童权益
本报讯(陈法辛 曾筱慧)日前,丹棱县司法局联合该县公安、民政、卫健、教育、妇联、关工委等部门,成功化解一起涉儿童抚养权争议纠纷案件,有效保障了儿童合法权益,促进了家庭和睦及社会稳定。
7月26日,该县司法局齐乐司法所接到湖北籍来访群众王某求助,希望司法所能够帮助落实侄儿抚养问题。接到求助后,该司法所立即组织人员展开调查。经查,该湖北籍来访群众王某的姐姐王某娟,2014年与丹棱县齐乐镇石桥社区居民文某结婚,婚后育有两子,大儿子由文某父母抚养,小儿子随母亲生活。据公安部门查询证实,文某于2017年失联,至今下落不明。今年7月,王某娟又因患精神分裂症被送医治疗,加之王某娟父母年老体弱,年仅4岁的小侄儿现处于无人抚养状态。
随后,齐乐司法所联系到文某父母。经了解,文某父母年老体弱,且无固定经济来源,现阶段照顾一个孙儿已较为困难,无力同时照顾两个孙儿。查明情况并了解各方困难后,齐乐司法所积极协调齐乐派出所和该县民政等部门碰头会商,在齐乐镇党委政府帮助下,多次深入石桥社区及文某父母家中了解实情、征求意愿。经过为期1个月的不懈努力,齐乐司法所于8月20日正式组织各方进行集中协调,最终决定这名4岁男童由文某父母抚养,该县民政部门在政策范围内给予文某父母一家一定的困难救助,该县教育部门也将尽快协调落实4岁男童入学问题,齐乐镇党委政府、团县委、县关工委等部门也将积极关注该家庭及两男童的情况。
8月25日,该4岁男童已由文某父母带到齐乐幼儿园办理了入学相关手续。至此,一起涉儿童权益保护纠纷案件在丹棱县相关单位部门的协助下圆满解决,受助群众也切实感受到了基层司法干警的温暖和为民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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