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语翻译进庭审 保障聋哑人权益
手语老师和被告交流。
本报讯(杨娜 记者 廖文凯 余毅 文/图)近日,丹棱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危险驾驶案。庭审中,公诉人旁边的手语老师与被告席上的聋哑人陈某不断用手语“交流”。借助手语翻译,法官“听”到了当事人的诉求,被告人也“听”完了庭审。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8年2月3日,被告人陈某在邻居家吃饭,饮用了白酒和啤酒。饭后,陈某驾驶无牌摩托车沿省道106线从蒲江县方向往丹棱县方向行驶,行驶途中将行人刘某撞倒并造成刘某受伤。交警到达现场查明,陈某系无证且醉酒驾驶,陈某在本次事故中承担全部责任。
“我院邀请手语老师为被告人提供翻译,并通知法律援助机构为其指定辩护律师,在打击犯罪行为的同时,保障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主审本案的法官说。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依法应予惩处。但被告人陈某身患残疾,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案发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当庭宣判被告人陈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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