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棱村民自治 垃圾不再围河围路围房

四川日报 2018-05-31 00:00 大字

本报讯(记者钟振宇)记者从丹棱县依法治县办获悉,该县坚持“村民自治、市场运作”模式,实现了农村垃圾收运分类、低成本处理,农村垃圾“围河、围路、围房”的现象基本消失。

丹棱县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有关规定,采取自治+法治+德治“三治结合”,探索出了“村民自治、群众主体”的做法,按照“谁受益,谁负担”原则,采取“一事一议”方式,村民自愿交纳垃圾收集费,多数村每人每月交纳1元,实现了村民“要我监督”到“我要监督”的转变。该县通过依法公开竞标,实现了保洁承包人“要我干”到“我要干”的转变。垃圾治理也不再只是政府的事、干部的事,自然而然形成村民、保洁员、干部三方相互监督的常态机制,成为了大家的事。

在实践中,该县善用村规民约,把规定转化为宣传画,指导村民和保洁承包人正确分类处理垃圾,同时利用“顺口溜”宣传垃圾就地资源化利用,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养成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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