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唐爹”为14岁女儿订婚约 法官普法教育返还彩礼
◎ 王凤莲 何芳 川江都市报记者 方霞
近日,泸州市叙永县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成功调解了一起“糊涂爹”为14岁女儿订立婚约引发彩礼返还纠纷的案件,经法官对双方当事人进行普法教育后,最终将彩礼返还。
年仅14岁为何婚约在身?这事还得从其“荒唐爹”饶某说起。饶某与妻子共生育3个女儿,大女儿和小女儿随妻子在重庆娘家读书,二女儿小饶随饶某在家读书。在饶某看来,二女儿小饶柔弱怕不能依靠,为了让自己老有所依,饶某便打起了给女儿提前找个女婿的主意。2020年8月19日,经媒人介绍和饶某的撮合,原告杨某(男)支付了饶某4.2万元的彩礼及价值1万余元的物品,与小饶(女,14周岁)订立婚约关系。
庆幸的是,在婚约订立后,杨某和小饶还未共同居住生活,远在重庆的母亲知晓后将小饶带到重庆继续读书,婚约无法履行,杨某诉至法院要求返还彩礼。
通过社区走访和与当事人耐心沟通,法官了解案情的始末后,对原、被告进行了释法、明理,并对双方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严重侵害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的不当行为进行了训诫,并组织双方对《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篇的有关内容进行了解和学习。经过法官耐心的释法理、讲道理,原、被告均认识到了自己的过错,最终就返还彩礼达成一致意见,由被告人饶某分期返还杨某彩礼4万元,该案得以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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