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修好不敢住 因为这“砖”徒手一捏就碎成渣 经调解,最终砖厂赔偿加固房屋费用14万元和鉴定费3万元

川江都市报 2020-08-07 00:54 大字

法官走访房屋现场,徒手捏碎砖

叙永县摩尼镇村民王某彬家的新房主体完工后,两年来,一家人仍不敢搬进新房,原因是这“砖”有问题,徒手一捏就碎。要是遇上地震、泥石流,房屋顷刻间可能就会“碎一地”。

眼看自己花20多万元建好的2层小楼如今成了危房,王某彬的索赔之路费尽周折。

近日,叙永法院摩尼法庭邀请“石榴籽”调解工作室的调解员项文昌、李文华,成功调解了这起因购买“问题砖”建房而要求砖厂赔偿房屋损失的纠纷。

◎ 饶兰兰 侯健 川江都市报记者 方霞

(叙永法院供图)

欢欢喜喜建楼房 不料买到的竟是“渣渣砖”

2018年初,王某彬一家决定把原来的老房子拆除,在原地基上重新修建2层的砖混结构楼房。建新房所用的红砖全都是在叙永县某机砖厂购买。

2018年9月,王某彬两层楼的砖混结构房屋主体完工,正准备对房屋进行外墙初装修时,发现一层楼的墙体有横向裂缝、红砖崩壳等情况。

王某彬仔细一看,“一楼红砖就是渣,单手就能捏碎。”王某彬认为房屋出现质量问题系购买的红砖疏松、承重力不够所致,遂找到砖厂,要求砖厂赔偿拆除房屋重新建房的费用25万元。

砖厂实地查看王某彬的房屋后发现,只有一楼部分红砖存在问题,砖厂负责人表示只赔偿6万元。

双方因赔偿金额无法达成一致,王某彬向叙永法院提起诉讼。

初步鉴定“砖不合格”

构成局部危房

王某彬事后回忆为何墙体开裂出现在一楼,他估计在修建一楼时,可能是中间两车红砖出现质量问题,他当时不知道这砖不合格。

诉讼过程中,王某彬申请对涉案房屋作质量安全鉴定,以及针对现在房屋质量安全应采取的措施及损失进行鉴定。

双方选择了三家鉴定机构(两家作为候选机构)进行鉴定,最后,鉴定结论为建房使用的该批次砖不合格。烧结砖质量不合格是原告自建房一层房屋墙体出现裂缝的主要原因,综合评定原告自建房的安全性等级为Csu级(限制使用级)。

由于这家鉴定机构的资质问题,只拿到初步鉴定结果,该鉴定机构未针对房屋质量安全应采取的措施及损失进行鉴定。

再次鉴定耗时长、成本高

调解员出面调解纷争

承办法官考虑到该案鉴定历时过长,如再继续进行鉴定的话,耗时长成本又高。故在得到该鉴定意见书后的第二天,法官便邀请在当地有威望的两位“石榴籽”调解工作室的调解员项文昌、李文华对该案进行调解。

调解员找准争议焦点是房屋处理及加固费用,如果继续鉴定下去耗时长、成本高,把时间耗费在这些繁琐程序上,还不如为下一步房屋修缮腾出时间,让王某彬能早日入住。

调解时,原告要求被告支付20万元,被告同意支付10万元。虽然双方就赔偿金额分岐较大,但经过两个多小时法官释法和调解员明理,双方对赔偿达成一致意见,被告一次性支付原告加固房屋的费用14万元和鉴定费3万元(原告已预交鉴定费)。

调解结束后,被告当即支付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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