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家庭共用 目前,泸州市有12家医院开通家庭共济联网结算

川江都市报 2019-08-03 00:51 大字

◎ 泸州日报记者 朱虹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泸州市医疗保障局获悉,泸州市已完成个人账户共济软件系统改造,方便参保人员就医,实现联网结算。目前,泸州市有12家医院已开通家庭共济联网结算。

为提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的使用效率,个人账户资金在原支付范围基础上,可扩大用于支付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夫妻双方父母、子女的部分费用,实现家庭成员互济共用。

目前,已开通家庭共济联网结算的医院有: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泸州市中医医院、泸州市人民医院、龙马潭区人民医院、纳溪区人民医院、纳溪区中医医院、合江县人民医院、叙永县中医医院、叙永县人民医院、古蔺县人民医院和古蔺县中医医院。届时,参保人员可持就诊人及账户被共济人员的社会保障卡直接联网即时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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