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检察院 用爱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泸州日报 2018-09-13 16:13 大字

■本报记者 梅影 实习记者 杜玉青

“萌纳纳”“蒲公英”“七色花”“蓝天使”……这些象征着青少年的词汇,是泸州市检察机关依托全市未成年人成长护航团,在泸州市各区县建立的特色未成年人法治课堂的名称。近年来,为强化未检宣传,让普法宣传走入未成年人内心,给未成年人营造一个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市检察机关一直在努力探索并有所收获。2017年,市检察院被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表扬为“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单位”。

送法进校园 普法促成长

近日,在叙永县未检“蒲公英法治课堂”上,法治巡讲团讲师围绕儿童自我保护,让小朋友学习了相关知识。本次课堂受到西外小学幼儿园小朋友的热烈欢迎。

校园作为未成年人的聚集地,是普法宣传的重要阵地。2016年起,市检察机关与市教育局联合在全市开展为期三年的“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面对一张张稚嫩的脸庞,由全市未检部门中选拔的13名优秀干警组建的“法治进校园”巡讲团,通过开设法治教育讲座、举办模拟法庭、微电影展播、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巡回宣讲,将“法”融入进“萌纳纳”“蒲公英”“七色花”“蓝天使”这样的特色法治课堂中,至今,已为300余所学校的12万余学生带去了180余场(次)形象的法治课。

活动形式多 普法多样化

今年5月,合江县“荔检心约”未检团队以贴近儿童的方式,为合江县阶梯幼儿园大班的幼儿带去了一堂特别的法治课。讲师以做游戏、唱儿歌、跳舞、情景剧模拟、互动问答的方式进行讲授,通过孩子们最熟悉的卡通角色模拟“防拐情景”“陌生人给你食物、玩具”或者“陌生人谎称父母的朋友来接你放学”时应该如何正确应对。

积极开展青少年犯罪预防和法治教育,是要让未成年人知法、懂法、守法。面对未成年人这样的特殊群体宣讲法律知识,市检察机关探索多样的方式,将“法”讲得通俗易懂,让未成年人真正从中受益。

自2013年以来,市检察机关利用“五四”青年节、“六一”儿童节、“6·26”禁毒日等重要节点,以发放网络自护手册等普法宣传资料、组织校园观摩庭、举办检察开放日、法治情景剧、设立特色法制课等多种方式开展普法宣传,让多样化的青少年法治宣传活动深入到各中小学、社区中。

拓宽宣传路 普法常态化

今年,纳溪区检察院“纳爱”团队作为全国优秀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团队五个代表之一,参加了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的“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面向全国展示了泸州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工作。作为未检宣传的重要宣传平台,包括“纳爱”在内的各个平台拓宽了未成年人法治宣传工作的范围。

2016年,全市检察机关建成了“酒城护航团”“青少年阳光成长”“纳爱基地”“蓝天使”“荔检心约”“永宁港湾”“北纬28°未检工作室”7个未检专门办案区,办案区均设置了法治教育和警示教育功能区;未检工作室还与中小学合作,搭建了15所法治教育基地,组织了参观未检办案区、法治教育基地等活动。

同时,市检察机关借力新媒体,利用“泸州未检成长护航”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通过在团市委“泸州青年”微信公众平台上设立“检察官说法”栏目、拍摄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微视频、公益广告等方式,用典型案例以案释法,让社会各界了解未检工作,共同促进未检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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