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好税率、核准水量、完善计量,实施精细化管理 泸州市水资源税费改革有序推进
郭孟卓(中)查看在线计量监控取水户。本报记者 简放鹏 摄
■本报记者 简放鹏
今年5月上旬,水利部水资源司副司长郭孟卓一行莅泸调研后,认为泸州市重视水资源费改税改革工作,通过“定好税率、核准水量、完善计量”,实施精细化管理,做到了有序推进。
去年,泸州市制定印发了《泸州市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成立市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政府主导,财政、地税、水行政主管部门齐抓共管、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负责安排部署全市试点工作,统筹推进工作进度,督促工作开展与落实。
建立完善水资源税纳税人台账管理制度
做好水资源费改税改革试点工作,需要做好相应的管理基础工作。
为此,泸州市开展取水许可清理,规范取水许可行为。改革前,泸州市开展取水户全面排查,列出取水单位清单,杜绝无证取水、超期限延续取水、超计划取水和不按规定程序办理取水许可证等行为。对符合取水许可延续条件和取水许可补办条件的,及时做好延续和补办工作。
而其中的关键,需要加强取用水户档案管理,完成资料交接。对此,市、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强化取水许可登记系统管理,取水许可审批信息全部按要求录入全国取水许可登记系统。
为了做好资料交接工作,市地税局、市水务局联合签发《关于做好水资源费档案资料交接工作的通知》,全市共交接412户水资源费征收档案资料,地税部门按照“一户一证一档”的原则,对取用水户的信息进行核实,建立完善了水资源税纳税人台账管理制度,为水资源税征收管理打下了良好基础。
在线计量监控取水户
在泸州市兴泸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南郊水厂调研时,郭孟卓从市水务局设置的对取水户监控系统看到,该水厂一台机组每小时取水量达到1800吨。
据了解,南郊水厂的年计划取水总量为2700万吨。若取水企业超过计划取水量,水行政主管部门将依法依规处理。如果是取用水总量达到或超过年度用水控制指标的相应区县,将限制或暂停审批建设项目新增取水。
安装计量监控设施,是落实国务院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的具体步骤,是收取水资源费的重要依据,按表收费更科学、合理。根据规定,地表水水资源费征收根据其用途实行不同的标准,水力发电每度征收0.35分,自来水公司每吨水征收0.09元,工业企业每吨水征收0.1元。安装计量监测设施后,提高了对取水户年取水量的监控能力,加强了水资源开发利用管理。
抓好计量设施安装和运行,是规范计划用水管理的前提。为了规范取用水计量,市水务局、市财政局制定出台《泸州市水资源监控系统运行维护管理暂行办法》,对纳入国家水资源监控系统建设项目的取用水单位,落实运行维护经费,做好运行维护工作,确保数据正常稳定地传入四川省水资源监控系统;对未纳入国家水资源监控系统项目的取用水单位,要求安装计量设施并确保正常运行。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加快在线监控取水计量设施的安装,逐步提升取水在线监控的覆盖率。
目前,全市已建成取水户取水流量监测点25个,监控16个取水权人,总监控年取水量1.84亿立方米,占全市颁证许可总水量2.2亿立方米的83%。
提高企业纳税遵从度
去年,市财政、地税、水务等部门,一方面开展水资源税业务培训、金税三期系统测试等,一方面培训辅导纳税人400余人次,对20户重点取用水企业开展一对一上门辅导,做好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前期工作。
相关部门还通过官方微信微博、税企QQ群、纳税人学堂、办税服务厅等平台开展宣传,让纳税人知晓了解相关政策。同时,通过基层单位实地走访企业,为纳税人进行相关纳税辅导,提高企业纳税遵从度。
此外,财政、地税和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分级负责、依法规范、职责明确、快速反应、协同应对、整合资源和信息共享”的原则,建立健全了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应急工作机制。
增强企业节水意识
近半年来,泸州市建立了水资源税涉税信息共享机制。市、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与地税有关纳税人的取水许可信息、年度取用水计划、实际取用水量、纳税申报信息、涉税信息对比与清查信息基本实现信息共享。这为征收水资源税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去年12月到今年3月,全市共入库水资源税665万元,其中地表水水资源税656万元。
市水务局水资源科科长张明勇告诉记者,泸州市水资源费改税试点期运行平稳。水资源税纳税人涵盖多个行业,从市地税局选取的叙永县自来水有限公司、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纳税情况分析,水资源税的开征并未加重企业的成本负担。
同时,针对地下水与地表水间较大的征收税额差异,多数纳税人会更加注重节水,减少了对地下水的取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企业的节水意识,促进了企业循环用水。
新闻推荐
本报讯(卿乐智记者吴娟)记者从近日召开的四川省生产力促进中心协会2018年工作会上了解到,泸州市生产力促进中心、江阳区生产...
叙永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叙永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