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殖放流 水碧岸清

泸州日报 2022-04-12 09:25 大字

□ 郭瑞 本报记者 曾臻 摄影报道

近日,纳溪区法院联合纳溪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等,在永宁河纳溪区天仙镇河坝村段开展“增殖放流 水碧岸清”环保活动。

此次放生的鱼苗是用纳溪区法院办理的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中被告人赔付的生态修复赔偿金购买的。2021年3月29日,被告人袁某在永宁河河坝村段中使用渔网捕鱼。次日凌晨,袁某再次在同河段捕鱼时,被民警抓获,当场查获鲫鱼和捕鱼工具。袁某的行为,造成了渔业资源的损失,危害了水生态安全,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纳溪区法院依法判处袁某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赔偿渔业损失2888.4元,用于永宁河生态环境修复,在案扣押的捕鱼工具依法予以没收。

活动现场放流1500余尾鱼苗,包括鲫鱼、鲤鱼、黄辣丁等。活动期间,纳溪区法院“酒麒麟”志愿者还向旁观群众发放警示教育手册,采用以案释法的方式,宣传非法捕捞的严重后果及保护水生物环境的重要意义。同时,积极倡议绿色低碳出行,共建秀美云溪。

新闻推荐

驾驶员违规代班出租车被罚

◎泸州日报记者蔺艳霜本报讯近日,泸州一驾驶员夏某因违规代班出租车从事出租客运服务,被泸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依...

泸州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泸州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