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这些条件的孕妇可免费 进行无创DNA检测、羊水穿刺检查 4月1日起施行,每孕次均可享受一次

川江都市报 2022-04-12 00:57 大字

◎ 泸州日报记者 刘墨

本报讯 为加强出生缺陷干预,减少严重出生缺陷儿发生,进一步提升人口素质,市卫生健康委组织专家制定了《泸州市孕妇外周血胎儿游离DNA产前筛查与诊断和产前诊断补助项目实施方案(试行)》,并将其作为实施全民健康工程的重要内容之一,在全市范围内施行。这是记者日前从泸州市卫生健康委获悉的。

《方案》要求,项目从今年4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一年。项目内容包括符合孕妇外周血胎儿游离DNA产前筛查项目(无创DNA检测)条件的孕妇,每孕次均可享受一次免费筛查;符合产前诊断(羊水穿刺)项目条件的孕妇,每孕次均可享受一次免费产前诊断(羊水穿刺)。同时,明确孕妇外周血胎儿游离DNA产前筛查项目检测机构为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各区县产前筛查机构为项目采血机构。产前诊断(羊水穿刺)项目定点取样及检测机构为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泸州市产前诊断中心)。

据了解,孕妇外周血胎儿游离DNA产前筛查项目服务对象为泸州户籍或持有效居住证、孕周12+0—22+6,符合血清学筛查显示胎儿常见染色体非整倍体风险值介于高风险切割值与1/1000之间或有介入性产前诊断禁忌症者,且自愿接受检测的孕妇。

产前诊断(羊水穿刺)项目服务对象为泸州市户籍或持有效居住证、孕周18—30周,符合预产期年龄≥35岁、羊水过多或者过少、胎儿发育异常或者胎儿有可疑畸形、孕早期接触可能导致胎儿先天缺陷的物质、有遗传病家族史或曾经妊娠过先天性严重缺陷患儿、产前筛查高风险、夫妇一方或双方有染色体异常、医师认为需要行介入下产前诊断的其他情形等条件之一且自愿接受检测的孕妇。

此外,根据实际情况需要,若孕妇检查实际费用超出项目补助范围,超出部分由孕妇自行承担。孕妇如有特殊情况需转诊上级产诊中心行羊水穿刺,由泸州市产诊中心开具转诊单,孕妇自费到上级医院行羊水穿刺。检查结束后可凭转诊单、羊水穿刺缴费凭证和羊水检查报告单,到泸州市妇幼保健院项目管理办公室领取项目补助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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