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流1500尾鱼苗 修复长江生态

四川法制报 2022-04-12 00:56 大字

为切实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近日,泸州市纳溪区法院联合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等相关部门,在长江支流——纳溪区天仙镇河坝村永宁河段,在渔业技术人员的引导下,放流1500余尾鲫鱼、鲤鱼、黄辣丁等鱼苗。

据悉,此次放生的鱼苗,来源于纳溪区法院办理的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中被告人赔付的生态修复赔偿金。2021年3月30日,袁某在纳溪区天仙镇河坝村永宁河中使用渔网捕鱼时被民警抓获,警方当场查获鲫鱼1条、捕鱼工具7套。纳溪区法院认为,袁某的行为不仅造成了渔业资源的损失,而且影响了水生生物多样性,危害水生态安全,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判处袁某拘役3个月,缓刑6个月,赔偿渔业损失2888.4元用于永宁河生态环境修复。

放生现场,纳溪区法院“酒麒麟”志愿者还向当地群众发放警示教育手册,采用以案释法的方式,宣传非法捕捞的严重后果及保护水生物环境的重要意义。 郭瑞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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