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点赞法院执行工作

泸州日报 2022-03-31 09:11 大字

本报讯(文雯 记者 曾臻) “通过零距离见证执行,看到了龙马潭区法院为兑现当事人的胜诉权益而做出的不懈努力。”3月29日,在见证、监督了龙马潭区法院执行的两起案件后,市人大代表周春对该院强制执行力度、执行干警依法履职和规范执行给予了高度肯定。

在被执行人黄某某与申请执行人张某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法院判决黄某某应向张某某支付18万余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双方达成分期履行和解协议,但黄某某支付部分案款后未再按期履行,且拒接执行法官电话,拒回执行法官微信。3月29日上午9时许,周春应邀与执行干警一起到被执行人黄某某家中见证、监督执行。执行干警对黄某某释法明理后,将其拘传至龙马潭区法院,到院后被执行人黄某某按照和解协议补足了未按期支付的案款。

当天10时30分,周春与执行干警又来到第二起执行案件现场。该案的被执行人罗某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龙马潭区法院依法作出了督促自首令。执行干警找到了被执行人罗某的母亲,在周春的见证、监督下向其母亲送达了督促自首令,并希望其积极劝解其子到法院自首,争取从宽处理。

执行工作结束后,周春表示,此次执行体现了龙马潭区法院主动接受监督、深化司法公开的态度,展示了法院的执行强制力和执法文明。希望龙马潭区法院再接再厉,创新执行措施,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向着“切实解决执行难”的战略部署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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